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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栾述善:《楚囚逸史》。
注10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83页。
注11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5页。
注12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3--174页。
注13《日清战争实记》第8编,第11页。
注14、15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4、184页。
注16《叶志超致李鸿章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电报档。
注17、19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6页。
注18《日清战争实记》第8编,第12页。
注20《沈阳县志》第9卷,《左宝贵传》。
注21《清朝野史大观》第8卷,第49页。
注22《中倭战守始末记》第1卷,第19页。
注23《费县志》第11卷,《左宝贵传》。
注24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6页。
注25栾述善:《楚囚逸史》。
注26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6--177页。
注27《叶志超致李鸿章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电报档。
注28黄遵宪:《悲平壤》,《人境庐诗草》卷8。
注29《为左忠壮公书衣冠墓门坊》。
注30李敬修:《左忠壮公助损书院膏奖记》。
注31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4卷,第176--177页。
七雨夜溃奔
但是,叶志超此时却完全丧失信心,他召集各统领商酌:&ldo;北门咽喉既失,弹药不齐,转运不通,军心惊惧,若敌兵连夜攻击,何以御之?不若暂弃平壤,令彼骄心,养我锐志,再图大举,一气成功也。
&rdo;注2诸将皆无异议,惟马玉昆仍主抵御,抗言曰:&ldo;余带兵三十余年,经数百战,常以不得死所为恨,岂临敌退缩自贻罪戾哉?&rdo;注3叶默然,卒不听。
又商之平安道监司闵丙奭,亦只好听任之。
下午四时许,遂以闵丙奭的名义,派一朝鲜人冒雨送书于日军元山支队阵中。
佐藤正大佐接书读之,其文曰:&ldo;平安道监司闵丙奭致书于大日本国领兵宫麾下:现华兵巳愿退仗休让,照诸万国公法止战。
伏俟回教,即揭白旗回,望勿开枪。
立俟回书。
&rdo;注4佐藤正又付之传令骑兵,送达于朔宁支队立见尚文少将。
立见阅之未毕,已见玄武门、七星门、静海门、大同门等处皆已悬白旗。
于是,立见少将一面命元山支队至七星门外,一面亲与旅团副官桂大尉共率一个小队下牡丹台,入玄武门而至小窦门外,要求门内清兵打开城门。
以言语不通,桂大尉即用铅笔在纸片上写道:&ldo;若降服,可允。
应速开城门,集中兵器缴于我军;否则,即攻取之。
&rdo;注5自门隙递于门内。
清兵亦书于纸上答以:&ldo;降雨甚(大),刻下兵多,难以速散,当期明朝,开放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