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恩只见阳光下,这人一身黛蓝色的常服,端坐于马背之上,下颚微扬,神态冷静,气质清华,倒叫人移不开眼。
「思逑,还有你们几个,陪景大人去义庄一趟吧。」
牵马少年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跟在景暄和后面离开了。
其实景暄和心里清楚,周承恩这么做是为了让这五人盯着她,若是到时候她不能成功破案,他们还能在过程中找出她的错处,将锅甩到她头上。
不过她也不恼,这顺天府人人都有一套自保之法,若是有人能够全心全意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倒是奇闻了。
就在她与周承恩的五名手下去义庄的途中,却见阿呆骑着一头黑驴跟了过来。
那黑驴速度不慢,只是落在白马的后面,与白马相比又丑又笨。
景暄和下了马,等阿呆走近,背着手问他:「阿呆,你来干什么?」
「老大,多个人手多份助力嘛,阿呆保证不给老大添乱!」
「那县令大人和何捕头那边……」
「老大你放心,我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了,他们十分支持我,还给了我几两银子当饭钱呢。县令说了,若你能帮助破案,我们县衙也脸上沾光了。」
「何捕头说什么了吗?」
「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何捕头都快退休了,平时就是个酒蒙子,如今称病在家,自然不想管这些闲事。」
景暄和能在顺天府衙门成长地这么快,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何捕头,他就是个老油条——整天说自己这里不舒服,那里有炎症,大事小事都丢给景暄和。
阴差阳错之下,何捕头的懒惰让她有了大把实践的机会,如今处理案子也更得心应手了。
景暄和看他憨态可掬的样子,不觉哑然失笑。见天色尚早,又到了一处小溪,便命五人先停下,在溪边休息一下。
景暄和与阿呆并肩坐在溪边,只见溪上波光闪闪,景色秀美,绿树掩映,水天一色。
湖边划过一只飞鸟,竟长着一身柳黄色的羽毛,个头极小,在水面上经过阳光一照,倒像碎金拂过一般。
阿呆指着这飞鸟,道:「老大,你说三足金乌到底长什么样子啊?有这飞鸟好看吗?」
「传说中,三足金乌有三只脚,全身长着火红的羽毛,拥有太阳神力。唐代诗人杜甫曾作诗云:『莲花交响共命鸟,金榜双回三足乌』,宋代陆游也曾作诗曰:『明星虽高未须喜,三足阳乌生海底』。可见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们对这神鸟都很崇敬呢。」
「那这世上真有神鸟存在吗?不会真的是三足金乌夺了那几人的心脏吧?」
景暄和摇头,道:「有没有神鸟我倒不知,但明眼人一看,此案就是凶手拿神鸟做幌子的,阿呆你跟了我这些年,竟然会问这种问题?」
「可这案子真是诡异离奇啊,谁会这么变态,挖人心脏呢?况且三具尸体不是在一处地方发现的,这就更说不过去了。」
景暄和分析道:「现下我们须弄清楚三个问题,若这三个问题弄清楚了,也离破案不远了。」
「哪三个问题呢?」
景暄和伸出一根指头,朗声道:「第一,死者真正的死因是什么?」
「老大你糊涂了,这不是很明显吗?」阿呆摸着头,道:「既然是夺心案,那么死因肯定是失去了心脏啊。」
「看问题可不能这么表面呀,」景暄和缓缓道:「生前被剜心脏和死后被剜心脏可是大大的不同。若是第一种情况,死者可能先被迷晕,再被剜去心脏,在被剜心脏的时候,受害人还有呼吸,那么死因就是失去心脏。
若是第二种情况,死者可能被重物敲击脑袋致死,或是被凶手灌入毒'药致死,死后再被剜心脏,那么死因就与丢失心脏无关了。」
阿呆点点头,道:「老大,你考虑问题可真周全!」
景暄和又伸出第二根指头,说:「第二,心脏去了哪里?」
「离案发已经有三丶四天的时间,心脏早就被凶手丢弃了吧。」
「那可不一定。」景暄和努努嘴,说:「凶手之所以会夺心,不光是为了制造神鸟夺心的假象,还有可能对心脏有一种特殊的情怀。」
「什么意思?」
「据勘察现场的小吏来报,方圆十里都找不到丢失的心脏,就说明凶手很有可能将心脏带走了。
心脏是一个人的根本,很多凶手作案后都会有一种成就感,他们很有可能是将心脏收集起来,并且闲暇时就拿出来把玩,以便回忆自己作案时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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