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现在在比武会场北面的帐篷区,这里是休息区,他在这里等待出场,不过他的目光在一旁的高台上扫视,却没有看到鲁弗斯的身影。
于格站在埃里克身旁,正在分享他刚编的故事。
“我曾经是杰出的骑士。我想现在也是,但感觉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我曾为先王亨利效力,莪与他并肩作战,知道吗?我们是战友。
他和我说,我迟早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骑士。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场战争,莫特默尔会战,这个世纪最凶险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我想你也应该清楚。
那个诺曼底的公爵赢了,我们是败者。公爵是个杰出的军事家,他之后的人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他为自己赢得了一顶王冠。
所以我不恨他,我甚至有点向往他。
与之相反,我憎恶我的领主,我的领主是先王亨利的男爵,但他是个可恶的人,尽管作为他的仆从,我不该这么说自己的封君,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他是狡诈的,他是卑劣的,莫特默尔会战后,我们处于劣势,于是他与诺曼贵族交好,出卖了我的领地。
没有人帮我,我对正义绝望了。于是我上路了,靠我的臂力生活,我寻找比我更坏的人,我想向他复仇,现在也是。
我的妻子担心诺曼人攻破城墙后会残忍行事,便与诺曼人进行了交涉,让他进入了我的城堡。经过一番挣扎之后她就上床睡觉了。
我的儿子被一个诺曼贵族宣布为庄园主,成年后就可以继承,在此期间那个诺曼贵族是摄政和保护人,一切收益将归他所有,剩下的只够我的夫人维持一个小家庭。
而我一无所有,我只能够流浪,并伺机复仇。”
“抱歉,你看起来可一点也不落魄。”埃里克没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顺着他的话茬,打趣道。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悲伤。都这么糟糕了,整天哭丧着脸,也无济于事。
所以我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精致点,用尽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鲜亮丽,能够让我短暂忘记伤痛,从而让我精神点。
就像现在,比起我的悲伤过去,你更加在意我的这身行头,不是吗?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装自己是个硬汉,“对了,你呢。每个好骑士都有一个好故事,不是吗?”
“我?一个从意大利来诺曼底谋生的私生子,我的父亲不打算留给我任何东西,我发誓要过得比他更好,并让他为之后悔。”埃里克随意地敷衍道。
“你刚才不是说你是丹麦人吗?丹麦不是在北边吗?意大利应该在南边才对。”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丹麦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点了点头,虽然他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埃里克注意到那个豪华高台上多出了几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鲁弗斯,他没有戴头盔,所以他那红脸很显眼,鲁弗斯身旁还跟着一个穿着北意大利风格服饰的青年,青年显得很慵懒,似乎对比武大会没什么兴趣。
这时,喇叭声响起,传令官说话了,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人群沸腾起来。比赛开始了。
传令官命令仆从举起不同颜色的彩旗。
一轮十个骑士,十个骑士进场,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愿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马,一副过来人的模样。
随着骑士们进场,人群发出“嗬--嗬--嗬--嗬--“的叫声,就像一个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时,人群会发出的叫声一样。
侍从从靠在栏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骑枪,递给每一位入场的骑士。
同时还拿起两把备用的骑枪。
这是特制的骑枪,专门用于比赛的那种钝尖的四节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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