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知道凶手是谁。小说的结尾我想了很久,也设计了不同的版本,最后还是选了自己觉得最合适却并非是最温暖的一个。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会留恋那种暗淡无光的东西,人总是要有幻想和希望的,可我却截然相反,也许是天性使然。 前段时间重新看了几篇以前写的文章,忽然发现那时的文字真的很幼稚,而且感情天真得连自己都觉得可笑。我曾试图说服某网站的编辑,让他帮我把文章给删了,但是最终还是被拒绝了。这让我着实郁闷,不过后来想想也没必要,就当是给自己的教训。 《血旗袍》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我没有办法再去用以前那种写作方式去写一部惊悚小说,或者说我已不会再用一叠的虚空词语堆积成毫无意义的句子。它平实、质朴的就像农民身上的布衣,没有炫目华贵的坠饰,但它是有血有肉的。 有人问我这两年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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