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走的,我只在后面跟着。」
我们走到车站附近的荞麦面店,点了定食。从点餐到吃完,都没有说话。我走得浑身疲累,她一语不发,陷入思索。
「你体力不错。」吃过面后,我说。
「意外吗
」
「嗯。」
「我中学还是长跑选手。而且我父亲喜好爬山,从小每逢周日都登山,所以脚劲还不错。」
「看不出来。」
她笑了。
「送你回家。」我说。
「谢了,」她说,「我回去没问题,不必介意。」
「我没关系的。」
「真的不用,我习惯一个人回去。」
其实她一说,我倒松了口气。电车到她住处要花上一个钟头,这期间,两人并肩默然坐着可不好受。最后她一人回去了,我代以付了饭钱。
「哦,也许我们,不麻烦的话还能见个面
当然并没有特别非如此不可的理由。」
道别的时候。她说。
「完全不需要理由呀。」我吃惊地说。
看到我吃惊的表情,她稍微脸红。
「我不会讲,」她吃力地,把运动服的袖子推到手肘又拉下来,手上的汗毛映在电灯下染成金黄色,「没有存心要讲什么理由不理由的,原本意思不是这样。」她手靠在桌上,闭上双眼,思索更好的说法。然而并没有更好的说法。
「我不介意。」我说。
「我怎么都讲不好,」她说,「都是这样的,真的是讲不好。每当想说什么的时候,一直都是不同的意思冲出喉咙。或者不同意思,或者完全相反。为了要修正前面说的话,又常让场面更加混乱。好像自己身体分成两部分,围着一根柱子互相追赶,正确的意思总在另一部分,而这一部分的我,永远追赶不上。」
她两手放在桌上,凝视我的眼睛。
「我说的,你明白吗
」
「谁多少都有这种时候吧,」我说,「谁都有没把握正确表达,而感到不安的时候。」
听我说完,她露出失望的表情。
「根本不是这样。」她说,再也没说什么。
「我不介意再见面。」我说,「反正我一直有空。一人转来转去,还不如像这样健行来得有益身体。」
我们默默分开。我说再见,她说再见。
初次认识她,是在高二的时候。她和我同样年纪,念有名的教会中学。我们认识起因于我的好友是她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从小学就认识,两人的家距离不过两百公尺。就像大多的青梅竹马,他们对彼此之间的交往丝毫不觉该有隐密性,经常到对方家里玩,和对方家人吃饭。我和我当时的女友曾和他俩一起玩,结果往往变成只剩下我和他和她三人,而我的女友则消失无踪。后来我们发现其实这样才好,从立场看来,我是来宾,他是主持人,而她是他的体面助手兼女主角,就这么回事。
他社交最在行,表面一副潇洒嘻笑,内在却十分诚恳。他是个能够洞彻时机,适时切入笑语的聊天高手。他俩常聊些轻松的笑话热络场面,每当他或她有一方沉默,另一人就立刻接上话,他可以在不怎么有趣的对手的话中,迅速找出好几个有趣部分。和他聊天时,我时常沉浸在自己原来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的错觉。但是一旦他暂时离席,我和她马上陷入冷场,两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事实上,我和她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我们大抵什么也没说,不是把烟头往桌上烟灰缸按熄,就是静静喝一口水,等待着他回座。而只要他一回座,有趣的话题就马上就恢复。在他的葬礼三个月后,我只和她见过一次。刚好有事,所以约在咖啡馆,事情讲完就没话说了。我试着找话题,却半途而废,加上她谈话方式十怪异‐她常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的时候,突然生我的气。然后我和她分开。或许她会生气是因为,最后一次见到他的人,不是她,而是我的缘故吧。虽然这种说法可能不恰当,但我可以了解她的感受。如果可能,我会很希望为她改变当时的情况,但那是不可能的。一旦发生了,无论怎样努力,都没有办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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