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事,无论是量子力学、进化法则、毕卡索的画作,或是让小孩免疫於某些一疾病
的基因操控术。仿佛早在他记得身处此地之前,他就通晓这些事物,早先於他说出
:『我思索,故我存在。』
不过,撇开这些不论,他还是拥有人类的思考观点,无庸置疑。以某种令人骇
异的精准度,他能够感应到他人的苦痛,知晓何谓爱恋或寂寞。唉,没错,那是他
最明白的情愫,这也是他在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中明确感应到的东西,无须看歌词
就可以掌握。
另一件相关之事:吸愈多的血,就愈发人模人样。
当他首度现世时,看上去完全不成人形。当时的他是一具龌龊的骸骨,茫然行
走於通往雅典的公路上。他宝石红的血脉浮凸於骨骼之间,周身封锁於紧绷无比的
白色肌肤。他的模样吓坏众生,车辆四处逃逸;从他读取到的意念,他知道自己在
别人眼中的德性,感到相当抱歉啊。
在雅典,他套上一身配有塑胶钮扣的羊毛大衣,戴上手套,以及盖住整只脚丫
子的现代鞋子。他以布条蒙住五官,只露出眼窝与嘴,以灰色帽子遮掩肮脏的黑
色长发。
人们还是不免望他几眼,但起码无人尖叫逃窜。傍晚时分、当他在奥玛尼斯广
场晃荡时,没有谁会多瞧他一眼。这座古老的城市还是如此勃发,如同古老的世代、
学子从世界的各个隅位奔赴前来攻读哲学或艺术。只要他抬头,就可望儿神殿的容
姿,虽然如今已成为一片废墟。
希腊人向来都是个美妙的民族,生性温柔可亲,虽然经过世代的土耳其混血,
如今他们的发色与肤色更为深暗。他们毫不介意他的怪诞打扮,而当他以柔软的腔
调努力模仿他们的语言时,他们更是爱慕他。私底下当他打量自己的时候,他注意
到血肉逐渐萌长,触摸起来如同坚硬的岩石,不过好歹总是在变化当中。终於有一
夜,他解开包里的布条,看到一张酷似人类的面容。嗯,这就是他以前的样貌吧?
黑色的大眼睛,眼窝周围有一些一细微的纹路,一张善於微笑的嘴,挺直的鼻
梁,而他最爱自己那漆黑笔直的睫毛,一让他的表情看上去开朗无比,充满惊喜与
信任。没错,这是一张相当完美的年轻男性面孔。
从此,他穿着现代化的衬衫与长裤,坦还是得小心强光照射,因为他大白也大
光滑。
被询问时,他说自己的名字是凯曼。可是,他不晓得是怎麽获知这个名字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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