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慡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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