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母撕开了驼鹿的肚腹,对南离叫了一声。南离知道,它这是要他们先享用最肥美新鲜的内脏,这是狼群最高的礼节。
南离没有客套,他掏出了鹿的心和肝。老祖母开始用牙齿撕开鹿的皮毛,将肉从骨头上撕下,分与群狼。它的分法依照功劳与地位,极为公正。这类以血缘为纽带的狼群,通常较其他的狼群更有凝聚力。
南离先将干草药烧成灰,再将鹿的心肝洒上盐巴、涂满草药灰,又放入火中闷烤。这季节的驼鹿极肥,心和肝都裹着一层油脂,烤起来滋滋直响。
南离很快熄了火,让心和肝在灰里闷一小会再取出来。他用刀仔细切成薄片,再喂给逄风:“尝尝怎么样?”
逄风就着他的手指吃,油香的滋味让他眼前一亮:“好吃。”
肝很嫩,心却很有嚼劲。南离裹着的草药灰恰好去除了膻味,香气扑鼻。逄风靠着他的肩膀,和南离你一口我一口分完了鹿的心肝。
群狼也不觉得诧异,夫妻之间分食很常见。有几条小狼嗅到香味,去逄风身畔打转,胆子大的甚至用爪子扒拉他,想讨一些吃。
南离从乾坤袋取出些鲜肉来,他虽然脾气不算好,对待狼崽却极为耐心。狼对幼崽都很温柔,他将鲜肉撕成狼崽易于吞食的小块,喂给它们,却并没有给它们熟肉。
对这些狼来说,吃人类的熟食并不是什么好事。倘若因此喜爱上熟食,进而对人类生出好奇就更糟了。它们一向惧人,对狼来说,还是尽量躲着人比较好。
一同吃完肉,逄风便向雪狼群告别。南离再次化作白狼,将他负了起来。狼在空气嗅嗅,很快寻到了一处洞穴。
岩洞入口曲折,形如葫芦,内部空间极大,温暖而干燥。白狼放下逄风,化作人形,动手从乾坤袋里取被褥和衣物。
很快,南离将岩洞铺得厚实又暖和,他用南明焰点起一簇篝火。逄风惬意地坐在被褥上,倚着南离。
南离问他:“你真不去白城了?”
逄风懒懒道:“有什么好去的?白城那群人之前都被我杀了一半了。”
南离笑:“是,我的宝贝最厉害了。”
他凑过去,小声说:“如果遇见了,我想把剩下的一半人也杀掉。”
他将逄风按倒在床褥里,去亲吻他的手臂,脖颈:“宝贝,你太仁慈了,居然留了一半人……他们在你身上留了好多伤。”
南离抚着逄风的脖颈,这里曾经有一处深可见骨的切割伤:“钢蛛丝、五更衣的……只要他们还活着,我就会为你讨回来。”
逄风环住他的脖子主动去吻他:“……不急,先去长夜,留一半人只是怕仙门动荡,对长夜垂死反扑,但我也的确不在乎他们。”
“宝贝,都依你的,”南离温柔地去吻他的手,“明天我们就能越过雪岭,进入边界了。到时候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南明焰点了起来,呼啸的风也吹不进去,逄风设了结界,洞中没有一丝冷意。
他褪下了大氅,坐在火畔。
南离双手一动,捉住了他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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