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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do;都会简讯&rdo;专栏,我看到鲍厄里区有两个流浪汉在阿斯特广场地铁站大打出手,为的只是他们中一人在垃圾桶里找到的一件衬衫。
其中一个用八英寸长的折叠刀将另一个刺死。
死者五十二岁,凶手三十三岁。
我想,要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地铁站,那报纸是否还会报道。
他们在鲍厄里区的廉价旅馆里互相残杀已不足为奇了。
我继续翻阅报纸,仿佛在找什么,那种朦胧的预感仍萦绕不去。
我微微觉得有些宿醉未醒,但又提醒自己昨晚并未喝酒。
这是我戒酒的第八天。
我走到银行,把五百元报酬中的一些存进户头,剩下的换成十元和二十元的小额钞票。
我来到圣保罗教堂,想赶紧捐掉那五十元。
但那儿正在做弥撒。
我又来到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结果听到最沉闷的演讲。
我觉得这位演讲者把他自十一岁起喝的每一杯酒都提到了。
他以一种单调的声音足足嗡嗡了四十分钟。
会后,我在公园坐下,在路边摊上买了一个热狗吃掉。
三点左右,我回到旅馆,打了一个盹,四点半左右再次出门。
我买了一份《邮报》,拿着它拐过街角走进阿姆斯特朗酒吧。
买报纸时我肯定瞟见了大字标题,只是没有在意。
我坐下来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第一版,那条新闻就在那里。
《八百万种死法》 第二部分
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1)
&ldo;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rdo;,标题写着。
我知道有可能是她,但也知道可能性不大。
我闭上双眼,静坐了一会儿,两手紧握报纸,试图完全通过意志的力量来改变这个故事。
颜色,她北欧式眼睛的湛蓝色在我紧闭的双眼中闪过。
我的心紧缩,喉咙深处再次隐隐作痛。
我翻开那该死的一页,果然第三页上就有我预感到的内容。
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