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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直说的话,我的确不大喜欢比较“女孩子”
的东西。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能接受我是女人。
当我4岁的时候,我妈妈告诉我,我是女生,我难以接受甚至哇哇大哭。
我很少听流行歌曲,看电影。
父亲教导我,这些都是“世俗”
的东西。
我一般只看基督教题材的电影,却经常对其中更改圣经的内容不满。
我讨厌自由派肆意解读圣经。
连出埃及记的故事都要添加法老和摩西的兄弟之情的情节。
圣经并没有这样的记载。
这是某种程度上弱化法老王的邪恶。
走在街上,要是有播放摇滚乐,我会尽量不听,我会迅速逃离那个路段。
我就是这样的爱基督。
我在学校读书时,每次遇到进化论的内容,就跳过不答。
我文学课上学到《俄狄浦斯王》《奥德修斯》的内容,也尽量不让自己听到——这是设计异教神祇的故事。
不能让他们的故事污秽我。
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好像一直在“犯罪”
。
她会在晚上带我进电影院。
会买来小说给我看。
最早的时候,我可是连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都有所抵触。
我还是传道的时候,会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努力让自己的思想不被世俗的毒草所侵蚀。
但是现在,随它去吧。
她给我挑了一件又一件衣服,乐此不彼。
花在她自己身上都没这么大方。
作为律师,她可以支配的收入远远超过我。
傍晚,我们驶向自己的家。
我打开广播,那是skillet的一首歌,叫《goodtobealive》。
在我少年时,我也只是听这个乐队的基督摇滚都是一种奢侈,听完后还得向上帝祷告忏悔认罪。
毕竟那是摇滚。
我和她的故事,从4年前开始,永不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