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无名指和中指的指肚和最上面的指关节都是厚厚的茧子,针扎在上面都不会疼,顺其他真的试过两次。
他曾经觉得‐‐或者说他曾经以为自己对权力厌恶,一丁点的兴趣也无。
但是他错了。
曾几何时,父母惨死马蹄下的场景还历历在目……现如今,他一夕之间已经有了将当年那个蝼蚁一般的地方官弹指间碾死的能力。
就如同碾死一两只臭虫那般轻易。
原来,权力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顺其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上面是细密的掌纹。
若是自己再努力一点,再站的高一点‐‐是不是自己就能与方臣‐‐也就是陈放并肩?
但他自嘲的低下头。
别说边家世代为官,至今已有十代先祖曾为大厡立下汗马功劳‐‐就单说战场上边朝歌那武神下凡一般的天人之姿,顺其也只能望其项背策马难及。
顺其想起,在渭城的时候,他曾跟随边朝歌去前哨侦查。
那是他和陈放正鬼鬼祟祟不知从何处归来后不出两个时辰后,萧帅匆忙决定的。
顺其站在城楼的阴影处,望着一望无边的沙海,眼看着灰头土脸的边朝歌和陈放两人偷偷从城主宅子的一处矮墙翻身而入,而后飞快进入,再一眨眼,两人已经衣着一新的款款而来。
他承认,他的心在那时猛的揪了一下。
陈放是猴子转世,平常除了腻着边朝歌就是穷极无聊在军队里面瞎帮忙打酱油,上蹿下跳,轻功卓绝,所以脚力飞快。
顺其呢,眼睛好用,还射得一身好弓箭,但是实在是不怎么擅长挪动的类型。
所以当萧擎让他跟随边朝歌去探路的时候,顺其还是有点匪夷所思的……
他们这支不足百人的小队很快就到达了十几里外萧擎说的地点。
所有人意外的发现此处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匈奴人村庄。
这个部落相较于匈奴人的大本营,实际上距离边朝歌所在的汉人城更近。
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这个村庄在面向渭城的方向有几重连绵的山,正好将他们遮挡其中,所以多年以来大厡的边防兵从来没有发现这里。
边朝歌萧擎一行人也是侥幸来到此处后,派出从帝京带来的暗卫退役下来的探子,根据一个经常鬼鬼祟祟在市场游荡的面孔,才最终找到这里。
‐‐现在看来,估计这个部落应该跟汉人已经有很长时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了。
……顺其想起现在那个汉人长相其实完全是由匈奴人长大的汉子现在正五花大绑的在渭城的一件茅草房里被审问着。
&ldo;你们到底有什么意图?&rdo;
边朝歌在审问那个汉子的时候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上过军塾的他能看出这个村庄的规模和健全度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建成的:很简单的道理,因为要是一个刚刚建成的村庄,顶多就是房子和农田,其他没有;然后随着时间的进行首先就会出现集市,方便大家把手里不需要的东西拿来进行交换,当然还需要一些本地并不产出的外面的物品经由各个商人进行买卖;再一步就是军队,不过这个有的尚战的民族会第一时间建立,也有的会在集市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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