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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老王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因为杀了一个想欺负他独生女小兰的无赖被抓起来准备杀头,可被无缘无故地放了成为了奴隶后来才知道是他的没娘女儿自己把自己给卖了才换来了他的命他在牢房里关了半年才出来,但他没有得到自由,而是成为了奴隶交易市场的一名奴隶据说张三宝也是牢里出来的,因为牢里人太多,就放了一批人出来当奴隶给卖了老王和张三宝就是其中的一批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第三十一回常大先生

更新时间2011-1-2313:08:03字数:1340

马二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张三宝,把他带到我的房间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整个人没有一点奇怪的表情,看上去就是一个不爱说话的老实人可他的手暴露了他的身份,我在现代社会的爹娘就是农村种地的就算有现代化工具的帮忙,他们的手都比这个张三宝要粗糙这个张三宝的手右手食指关节比较粗大外,双手保养的比依玛她们几个妇女还要好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只有长期握笔的文人才会这样,就算是长期拿枪的士兵也不会这样。

可见这个人不但是一个文人,一个在书法上下过苦功夫的读书人。

我叫马二和老王可以离开了,等他们走开后,我对门口的腾格做了一个手势,腾格马上把门给我带上自从我房间有偷窃的事我说了后,落日和腾格自己自发地为我把守门口后来他们轮流把守的事被分配到所有的年青人身上现在只要我不在,或者是有事的时候,他们就把门带上无论我在还是不在,没有我的准许任何人不能进的房间就算是收拾房间也会是我在时才来打扫,这个好习惯被一直被保留下了下来

等腾格关上了门,确定房间里只有我和他的时候,张三宝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不再是胆小怕事的农村老汉,他很幽雅的坐在我的上首,吃起了我桌上放的点心而且吃的时候不但不快不慢,还不发出一点声音这是贵族潜移默化教导多年才有的习惯,这张三宝一定不是真的张三宝他应该是某一个犯事的贵族,或者是已经败落的世家子弟

等他慢吞吞地吃完东西,回看了我一会儿后他才说:&ldo;小子,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但孩子毕竟是孩子,聪明有余但是定力不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这么就把我叫来这会引起多少人对你和我的怀疑和猜测&rdo;

我恭恭敬敬地站起来,供手行了一个礼后,说:&ldo;不知道先生是哪里人士?真实姓名可不可以告诉小子&rdo;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功名在身,能不能称为&ldo;老爷&rdo;、&ldo;大人&rdo;什么的称呼,所以以&ldo;先生&rdo;称呼他按当时的讲究,读书人都可以称为先生,学生叫老师也叫先生考中了举人才能被称为&ldo;老爷&rdo;,考中了进士后才能称为&ldo;大人&rdo;中了进士就可以当候补官或者直接委任为地方小官吏,再去参加考试就是大比考,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比状元凡是考过进士后,又中者都称为两榜进士,可以直接被任命为正式官员张三宝如果是当官的,不应该被卖到奴隶市场这可不但是对文人莫大的侮辱,更是对朝廷的侮辱可见他要么不是官员,要么就是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罪人,就算是这样也是被误抓近奴隶市场的。

但凡是读书人在当时都是高人一等,不但高傲而且有自尊,不会也不允许被抓去当奴隶。

&ldo;我本名姓常,你可以叫我常先生&rdo;看来他有难言之隐,还是不能把所有事告诉给我知道。

我也不好强求,从此我就改称他为常先生。

常先生走到我的内室,看见桌上不但放着《三国》,还多了一本《孙子兵法》就一边点头一边过去翻看,发现我不但看得很仔细,还在一边加了不少的符号,将一些不懂的或者是经典的画了出来他对我的认真很满意,并看了看我抄的字

常先生没有在我这里多留,就走出了我的内室对我说:&ldo;你读书很刻苦但你的字很不好,要风骨没有风骨,要气势没有气势从明天起,给我练&lso;永字八法&rso;一天就写一万遍,可以写在纸上,也可以蘸水写在地上要成就大事,想做人上人就要练好练对字才可以&rdo;他并不要我答应,也不是征求我的意见,而是给我下的命令俨然是我的一个教书先生的模样

第三十二回练字

更新时间2011-1-2313:08:17字数:882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在小院里练书法一些孩子们过来看我练字,也都很好奇落日和依玛怕他们影响到我,就把他们拉着离开练字不但很枯燥而且需要很大的毅力,后来我总结了一点,练字同时也在练耐心和毅力常先生又指明要我练&ldo;永字八法&rdo;,一个&ldo;永&rdo;字中含有八种基本笔法,练起来比练功还要累人我想既然练了,索性连功夫一起也练了,就做了一只简易的大笔,长一米五,有二寸粗蘸上水在地上练字一个小时下来,累得我浑身上下不舒服一边的常先生倒觉得我的办法一举两得,而且还很有创意

大家都以为我对练字有兴趣,就暗中为我连夜做了一只笔当笔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连假笑都笑不出来了这支大笔长有成人高度,而且比我手腕还粗,材料是实心的铁,重量有近三十斤,我拿着都有点重等他们离开后,常先生过来说这笔刚好,要我每天拿着它练写字

我拿着大笔在地上练字,练的我满头大汗不知道是我在用大笔在练字,还是大笔在作弄我,我被这支大笔气地快要疯了可又一想也对,我如果能把这支大笔使用得灵活自如,将来手的长枪不就是小菜一碟了吗?小时候不是看见电视中南宋名将岳飞以枪代笔在墙上写下了《满江红》吗?当时不是特别羡慕吗?看来不久的将来我也可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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