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菁叹了口气:“是呀,真棒,我就不会打排球,排球太需要手臂力量了。”
祝矜犹疑了一下,说:“其实,当初我也不喜欢打排球的。”
说完,她了眼邬淮清,他正慢条斯理地吃着羊蝎子,闻言,手中的动作慢了几分。
“那为什么加入?”路宝问。
“就想增加运动量嘛。”她说。
其实不是的。
不是这个原因的。
原因只有一个——排球场紧挨着篮球场。
她那会儿更喜欢网球,京藤中学有网球场也有网球馆,露天的网球场也挨着篮球场,可惜京藤的网球队很不景气,就是个摆设,一个月也不见得训练一次。
于是,祝矜在详细的打听后,便加入了排球队,那段日子排球队每天训练的时间,和篮球队训练的时间重合——
她可以在发球的间隙,透过两个场地相隔的绿色铁丝网和几棵蓬勃生长的树木,多看上他一眼。
铁丝网过滤着阳光、空气,还有她从未宣之于口的爱慕。
他指尖捧着那颗灰扑扑的球,纵身一跳,精准地投入篮中,少年明亮耀眼到甚至会引来排球场上热情大胆的学姐的惊叹,她们毫不掩饰地大喊着“好帅”“邬淮清好帅”。
祝矜在人群中沉默着,在她们都看向他时,她便会移开目光。
她只想一个人看着他。
最初的祝矜,不知道那就是喜欢。
知道后,她平静的面色下是更汹涌的波澜起伏。
在去球场旁的水池洗手时,他们偶尔会碰到,只是冷漠地相互点个头,人多的时候还可能会视而不见。
“嗨”“哦”。
哦。
你在这儿呀。
你在这儿呀。
我在这儿。
一直在。
时隔多年,当祝矜知道那时候的邬淮清,可能也在喜欢着自己时,她所有有关体育场的心情,都换了种色彩。
饭店里人逐渐多了起来,耳旁是喧杂的吵闹声。
张菁似乎要听一段微信里发来的语音,从包里取出耳机。
祝矜惊喜道:“好巧,咱俩耳机壳同款诶。”
和大部分人用的硅胶材质的耳机壳不同,这个是个陶瓷材质的,上边有粉色的玫瑰雕花,还有小公主,虽然有些不实用,但颜值足以让祝矜心甘情愿地掏钱。
“是吗,那真巧,我特别喜欢这个。”张菁愣了一下,说道。
“我也是。”
路宝笑起来:“你们女生就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耳机还要弄个易碎的壳,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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