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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第1页)

沈哲见到他的窝囊相就气不打一处来,就差每一脚踹上去,不耐烦地道:&ldo;把话给我讲清楚。&rdo;

唐庆见他发怒,终于抽抽搭搭地把眼泪咽了回去,说道:&ldo;少爷,您一定要节哀,要节哀呀。&rdo;

沈哲心里咯噔一下,见到了刚才的情形,此刻又听唐庆这么说,那傻子也知道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十有八九是他福建老家,心道,这当口儿呢,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奇怪。

他前两天去保定公办的时候见过李鸿章,当时李鸿章说是和他爹刚通过信,说是家里一切安好来着,这才没几天能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心下也不敢怠慢,毕竟这个年代的通信水平,现在传到京城信儿,怕是已经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事情了。

于是他战战兢兢地问道:&ldo;究竟是怎么回事?&rdo;

唐庆有抽抽搭搭了老半天,才憋出来一句:&ldo;夫人……夫人她仙去了。&rdo;

&ldo;你是说我娘……&rdo;沈哲登时觉得五雷轰顶,一个多余的字儿都吐不出来,这倒不是因为藕断丝连的母子关系,毕竟他和那位从未谋面的&ldo;夫人&rdo;根本也就没有亲缘感情,他所担心的是,那位故去的夫人既然是他的母亲,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向朝廷提出&ldo;丁忧&rdo;(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的请求,这事儿要是放在一个多月前,他肯定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翅膀还没长硬的同治皇帝载淳肯定会当场&ldo;夺情&rdo;(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ldo;丁忧&rdo;,古人称之&ldo;墨绖从戎&rdo;,又称&ldo;金革之事不避&rdo;。),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他这个生力军。

但是现在可就说不准了,满朝上下包括年轻皇帝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位被一致认为是&ldo;美利坚&rdo;的东来之客身上,载淳那边说不定是正愁没有理由打发他南下,现在可倒好,理由送上门去了。

如此一来也只能是病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吩咐唐庆道:&ldo;我去向皇上禀明,你先收拾东西,如果皇上首肯,立刻启程回福建。&rdo;

&ldo;少爷。&rdo;唐庆小心翼翼地叫住他:&ldo;您弄错了,不是回福建。是广州。&rdo;说着将那封家书递上。

沈哲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这个世界连这都改了,也不对,都过了这么久,他没道理他连自己就是哪儿的人都搞错了,却没有人提醒过他。

他将信将疑地打开那封家书,见落款处写着的书名却是不是他的父亲沈葆桢,而是另外一个名字&ldo;沈宝棣&rdo;,而这个名字上面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ldo;父&rdo;字。

他心中疑惑大起,第一反应是信送错了,但是这个名字与他亲爹的姓名如此相似,就算不是同一个人起码难逃亲缘关系,而就算送错信,也不至于从错送到京城来,而且仔细想来自己的当年中举,的确是广东省的举人,而非福建省,再者,在仅存的那一点儿属于这个躯壳的记忆中,所有记忆的发生地似乎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广州。

但如果没有送错的话,他爹岂不是就变了一个人,这点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少他的义父李鸿章和老师左宗棠都明确的说过,他的父亲是沈葆桢,而当初他出国的时候,之所以有那么多清流也肯站出来为他求情,其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外公是虎门销烟的封疆大吏‐‐林则徐。

沈哲一时间不敢妄下断言,只是含糊地敷衍立即举,以自己要进宫面圣唯有,匆匆离开了府邸。出了巷口,却没有往皇宫的方向走,而是调转马头,直奔章云平的住处。

章云平是个大忙人,但是好在两人有缘,章大老板这天恰巧在家,沈哲见到章云平就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一般,什么客套也没有就直奔主题‐‐

&ldo;章兄,,您现在立刻到我家里去,试着帮我跟我管家打听一下,这个人是谁?&rdo;

沈哲拿出那封家书,指着落款上的名字。

章云平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道:&ldo;那不是写了吗,是你爹。&rdo;

沈哲脸色一沉,看了看左右,道:&ldo;谁是我爹,你不知道我爹是谁呀,要是加上这个,我可就有三个爹了。&rdo;

章云平再仔细一看,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此人是广州有名豪绅,他看了看那个名字,又看了看沈哲,终于明了一切似的无奈地摇摇头。

故事要回到十多年前的广州城,沈宝棣是广州有名的大地主,是广东米业的龙头,肩负这整个广东省大半人口的口粮,而在大清国,很多时候不是谁有钱谁硬气,而是谁有粮,谁的腰杆儿才能听得直。而沈宝棣无疑是整个广州城里腰杆儿最直的人,连两广总督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沈老爷在广州成立呼风唤雨自然无限风光,不过老天也总是公平的,越是风光的人,他越喜欢那点儿事儿来让他添堵。

而在诸多事情中,最让沈老爷闹心的就是他知道四十多岁才有一个儿子,从小全家人都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但是正向我们通常说的那样&ldo;多难兴邦&rdo;,一个国家尚且要是不是拎出来锤锤打打,一个大活人,从小养尊处优,生命力就难免脆弱,最终这位大少爷十来岁的时候广州爆发了一场疫病,能抗过去的自然活,抗不过去的就得死,不过,这种情况只针对穷苦人家,因为富人有病不用抗,自然有大夫来帮他们渡过难关,可是偏偏这位沈大少爷身娇肉贵,一病不起药石无用,眼看着就奄奄一息,随时准备咽气,而此时的沈宝棣,一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觉得再折腾出一个儿子来太费劲,二来也怕自己等不到那个时候,便认养自己族弟当时已经有七岁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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