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暄和,取自诗人杜荀鹤的诗句——『野吟何处最相宜,春景暄和好入诗』」。
谁知,站立的上位者却陷入了沉默,景暄和不敢抬头,只觉得头顶有一阵刺骨的凉意。
万灵安的目光像两道钩子,似乎想穿透她。
眸中多了许多复杂的情绪,那是兴奋丶激动丶疑惑丶不安……可这些情绪全部化为了自嘲。
是啊,怎么可能是她,莫说年龄不同,就连所在的时空都不同,他们之间,可是隔着五百多年的时光呢。
肯定只是巧合罢了。
「知道了,退下吧。」万灵安声音很淡,好像墨水晕入了海中,再也听不出一丝情绪。
景暄和离开后,万灵安独自前往客房饮酒,他的目光极深沉,又极冷漠。
身边的黑衣侍卫抱拳道:「果然如大人所料,那胆大的胡姬是瓦剌的细作,这次蓄意靠近,就是想对大人不利!」
万灵安的身边摆着一盏月影明角灯,烛光倒映在他的眸中,幽暗的火光随风一闪,他的瞳孔暗了下去,久久,他说:「无趣,又是这些索然无味的把戏。」
「那……怎么处置她呢?」侍卫试探着问。
「就按之前的办法吧,只是,这次我要将她背后的人连根拔起,一个也不留。」
他的声音极冷,在寂静的客房中,结了一层寒霜。
***
次日清晨,景暄和起了个大早,本打算与阿呆先去监牢看看疑犯的口供,却遇上一阵疾雨,无奈,二人只好在近处的茶坊点了杯清茶顺便躲雨。
三月烟雨之中,薄雾似半掩的一纸卷轴,无声无息地铺开。景暄和托着腮,伸出手接住瓦上落下的细雨,只觉得掌心凉嗖嗖的。
「据我所知,夫子是在下早课后吃了学生母亲亲手做的桂花糕而亡的,官差在学生的房间搜出了砒霜,此案一眼看去,实在与学生脱不了干系。
只是他怎么也不承认,料想口供也无太大的参考价值,是以我们看完口供之后,还是得去夫子的墓地开棺验尸。」
景暄和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瓣阴影,却见阿呆正盯着自己,不禁敲了下他的脑门,道:「别以为你现在戴着人皮面具,我就看不出你的表情,你这呆瓜又在发呆吧。」
阿呆吃痛地揉了揉脑袋,道:「老大你又打我,每次你想不出案情都要敲我一下,我算是明白了,哪天你成为神捕之时,就是我小命不保之日!」
都说长得好看是上天眷顾,可放在阿呆身上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霉事。
记得阿呆刚入职时,每巡街一圈都会收到一筐姑娘们送的蔬菜瓜果,有次一位胆大的姑娘与阿呆搭讪——「公子这是去哪儿?」姑娘害羞地问,一张帕子被手指搅得发褶。阿呆施了个礼,回复道:「大婶有何贵干?」
「……」
于是乎,为了避免阿呆被人痛扁,景暄和便送了他一张人皮面具,也算替他的生命安全着想。
谁曾想,另一桌的几位书生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了。
「顺天府多奇人,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你说的可是那放着女红刺绣不做,整日与蛇虫鼠蚁为伍的千金小姐于歌笛?」
景暄和一愣,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身体的原主。
穿越后,景暄和自动有了于歌笛的记忆,当年于家被抄之时,于歌笛才十岁,母亲本想护着她和弟弟拼死从流放的路上逃走,却被抓了回来。
三人被官兵暴揍了一顿,母亲为了护着他们挨下了大部分拳头,倒在血泊之中,她弟弟也摔下了悬崖,不知死活。
真是极惨烈的一段回忆,每次午夜梦回,景暄和一想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场景,都冷汗涟涟。
布衣书生撇撇嘴,很是不屑的样子,道:「这丫头也太离经叛道了,简直给她父亲丢脸,她要是我女儿,定要把她绑在家里,日日诵读《女诫》,学学怎么伺候夫婿和婆母才是要紧事,要我以后妻子是这等样子,我可不敢要,还不如去找青楼里的窑姐儿呢,哈哈哈——」
景暄和心想:我呸!没文化可以学,长得丑可以改,心眼坏可真是没法治!
必须给他点教训尝尝。
青衣书生这时却道:「于歌笛美貌惊人,只是早年性格耿直,最不喜说假话,对于谄媚丶溜须拍马之人更是深恶痛绝,谁道命运无常,刚与万家的公子,也就是现任内阁首辅万灵安大人定下婚事,就家破人亡,真是天妒红颜啊。」
布衣书生捋了捋胡子说:「也怪那于景涟不识抬举,不懂审时度势,东林党与阉党之争一向水深火热,大明十二监,就属司礼监掌印太监魏福忠独揽大权,人称『九千九百岁』,于景涟放着好好的京官不做非要上书魏公公二十四条大罪,反落了个贪污的罪名,最后却被下到诏狱中,受尽折磨而死。」
「诏狱?传言那不是人间的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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