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她很多朋友,最重要的一个是安德烈,一个是粉仔。安德烈住在她隔壁的漂亮男孩,因为是混血儿,安德烈有着东方人的黑发,脸庞有些西化,眼睛是漂亮的湖蓝色。粉仔,又瘦又小又矮,看起来和常年吸粉的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叫他粉仔。
而他们俩个,叫她老慕。
他们同一所学校,年少的那个叛逆期,一起逃课,被抓后站得端端正正挨唇上长着胡子的女教导主任的骂。一起飙车,如果出了事慕斯就打电话给爹地通知爹地领人,反正爹地那个时候已经成了警司。交警这点面子总会给的。
&ldo;每个人都有叛逆期。&rdo;水龙拿过慕斯手中的伏特加,一口饮下。
叛逆期……
他也曾有叛逆期。
微微抬头,不留神对上透着黄色灯光的壁灯。那光唤起了水龙那一日的记忆,他仿佛看见红木的拐杖朝着自己的额头狠狠打下。鲜血四溅,视线所及之处全是血,他的血。
忍不住,水龙伸手摸了摸被额发挡着的那块几乎看不见的伤疤,早已凝结的伤疤在这一刻似乎又隐隐作疼。耳边又听见那个病弱的声音。
&ldo;医者,仁也。&rdo;
医者,仁也。
慕斯还在说,水龙安静听着,品着酒。
&ldo;发生的那天没有粉仔,因为我们学校那长着胡子,就像男人一样的教导主任去了粉仔的家说了最近的事情,粉仔的爸爸气得要死,将粉仔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说粉仔再和我和安德烈混就这辈子都别回来。
&ldo;没有粉仔,我和安德烈又去飙车,运气不好,又被抓了,又被爹地从局子里捞出来,爹地还没来得及骂,我又和他一起跑了。又一起去了大浪湾,又一起躺在软乎乎的沙滩上享受海风,看着大海吞噬夕阳。我忽然很想吃杨枝甘露,还只想吃铜锣湾那家店子的杨枝甘露。安德烈说他去买。
&ldo;然后……就想tvb那些无聊的电视剧一样。&rdo;
安德烈没有回来。
再也没有回来。
&ldo;是我把安德烈弄丢的……如果不是我吵着要吃杨枝甘露,还只肯吃铜锣湾那家的杨枝甘露……安德烈就不会丢。是我把他弄丢的。&rdo;
所以,她现在特别讨厌杨枝甘露。
这点水龙早已感觉到,初次见面那次慕斯明显讨厌杨枝甘露,却又喜欢做杨枝甘露必备的材料,芒果。那是她最喜欢的水果。
原来如此。
细听这件事,水龙并不认为慕斯犯了多大从的错误,但是,对失去了挚友的慕斯来说,她需要一个将错误抗在自己身上的理由。
&ldo;现在,安德烈不过是警方的一份案卷。&rdo;
活生生的人,成为了一份案卷。
&ldo;抱歉,我说这些事情,让你烦心了吗?&rdo;慕斯挣扎起身,酒气弥漫,酒保送来果汁,水龙扶着慕斯的肩膀,帮着她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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