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他和陆青松都有赚钱的手艺,但是庄稼人,家里没点田地,心里始终不踏实。
就算这田地变数不定,全得靠天吃饭,但是,有了这田地,他们方才心安。
其实,陆青松问过他,两人要不要搬到镇上去。
唐荞思虑了许久,又和陆青松讨论了一番,最后,俩人一致决定,还是待在这桃李村。
虽说桃李村这一亩三分地,赚的银子肯定比不上去镇里,但是去了镇上,生活得花销也得翻番了。
到了镇上,便是烧根柴都得花钱买,哪像如今,靠山吃山,生活得自在。
唐荞就喜欢这种每天种种菜,喂喂鹅的农家生活。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吃喝不愁,足够了。
不过,他们依旧会努力攒钱的,他们乐意待在桃李村,但是,他们得为腹中的孩子做好打算,存好足够的钱,让孩子能去镇上瞧一瞧,看一看。
他和陆青松商量过了,如果孩子愿意念书,他们就送孩子去学堂,如果孩子愿意学武,他们就送孩子去武馆。
也不是非要叫孩子出人头地,世道艰难,有点技艺傍身,总归错不了,好歹能混口饭吃不是。
他俩的孩子,健康自在的长大就好,这是他们对孩子唯一的要求。
饭后,俩人举着火把走回家。
皓月当空,洒下一地清辉。陆青松牢牢地牵着唐荞的手,两人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唐荞扯了扯陆青松的手,“松哥。”
“嗯?”
“明月会写字哎,你说,我去跟她学认字,好不好?”
他一向都佩服这些念过书,识得字的人,今日看见明月抱着黎哥儿,用树枝教他在沙地上写写画画,他瞧了,就动了学认字的心思。
明月识字,正好向她学学,他也想当个认字的人。以后还能教腹中的孩子念书呢,正正好。
“不好!”
唐荞停住了脚步,纳闷道:“为什么?”
陆青松也停住了脚步,他举着火把,光影随着夜晚的风,在唐荞脸上摇曳,陆青松看向夫郎,只见夫郎脸上的疑惑更加明显了。
他轻笑,解释道:“你若想学,我教你。”
他才不乐意荞荞同别人学习读书写字呢,妯娌也不行。也怪他没想到这一遭,应该早些教荞荞认字的,嘿嘿,还能当荞荞的夫子,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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