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举子那小两口,陆修远用举子同乡人的口吻。
他们是同乡的同窗,三人自小交好,原本是郎才女貌十分般配的一对,结果在进京赶考时直接被嚣张跋扈的赵钰看上,当街强抢而去。
可怜他们无权无势,只能每日每夜的去赵府求人放人,当牛做马来世衔草结环报答,钱花尽了人都没见到。
直到半月后那青梅残破的尸体被当做垃圾一般被丢出门外,摔到举子面前。
“喏,你们不是要吗,还给你们。”
这话以及当时的屈辱,他们都记得清清楚楚,他的同乡受不了发誓要赵钰偿命,于是就去京兆尹那边敲了鸣冤鼓。
之后就是被赵钰买通的京兆尹故意一百大板把人打死,将这件事给彻底压了下去。
陆修远用的第一人称,让读的人切实的感受到这血淋淋的真相,见证被强权霸凌下一个举子的愤恨一生。
除了这个,他还写了平安镇对方售卖假人参的事情,虽然当时刘巡抚他们回收的及时,但再回收之前,肯定有的家庭已经受害了,不用去问就能想象出这是一场多么揪心的惨案。
这次他用一个孝子的身份为主角,对方也是读书人,家里为供他读书紧衣缩食,结果母亲劳累过重身体垮掉了。
对方书也不念了,跟着大哥一起去做苦力赚钱,好不容易一家人凑到一些钱,结果却买到了假人参,明明是为了救人,结果却因为假药反而害了亲人性命,这是多么痛心的事情。
这些故事虽然是陆修远虚构的,但又不算是虚构的,毕竟这些事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让他换了一个方式呈现了出来而已。
就这么写了几个赵钰的事件后,他都能感觉到自己胸口气血翻涌,被气得!
虽然赵钰已死,但人死了还能鞭尸,对方犯过的过错不能就此揭过。
原本陆修远只是想拿赵钰这事来攻击赵族长,可这几个案件写下来后,心思已经不单是攻击赵族长了,而是让当初的事件真相大白,还别人一个真相。
哪怕有些人已经收不到了,但该做的还是要做。
用不同笔迹将这些故事整理后,又附上了证据若干,然后找了身手好的人连夜将信件打包丢到杨右都御史的书房。
御史这个官职是执掌监察官员的一种泛称,算是朝堂中百官的监督员,属于言官,骨头硬,看到哪个官员言行出了问题就大胆出击在朝堂上犀利的指出批评。为皇帝的耳目风纪之臣。
御史才不管你是那一派,只要出了错误,哪里被抓住了小辫子,那第二天早朝就要小心了。
杨右都御史,御史台的长官,直接将罪证摆到他面前,对方这次肯定不会放过赵族长。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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