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洛洛一般都是配著早餐笑著听,偶而问一点无聊的琐事。
比如说我以前的老板娘怎样,附近的邻居怎样,甚至还问起好像还有几个感情特别好的朋友。
我说老板娘搬走了,邻居搬走了,感情特别好的朋友几个朋友要嘛也搬走了,要嘛就是没有交集了连络不到。
一切都发生得挺凑巧,我不去多想,只真的当作搬走了。
谎言只要说一百次就会变成真的。
最经典的例子比如男孩子跟女孩子说我爱你、还是我想跟你在一起、或者我会爱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之类的。
还有一句蹉跎无限少女青春的一句话,叫作:『等我,我会回来娶你。』
我觉得爱情这种东西本身就跟快乐丸啊毒品什麽的一样,当然你并不一定有这麽喜欢他,也不一定没有这麽不喜欢他。只是大部分都是在你催眠我我催眠自己。
他是爱我的,我是爱他的。
大脑开始分泌起多巴胺,催眠久了就算不爱也真的爱了。
然後就有了一句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岂在朝朝暮暮?
可惜若是没有朝朝暮暮则无法成就感情,太多分离的朝朝暮暮要摧毁爱情倒挺容易的。
当然有时候并不能说是说谎,也许当下的那刻全都是真的,不管谁的心情都是真的,只是情绪过了什麽都成了假的。
擦完头发我把手环在他的肩上,歪过头,嘴唇贴著他的耳壳。
库洛洛,我喜欢你喔。
他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当作回答。
47
通常我们还是在家里开伙。
确定心情後我煮饭时自然比以前细腻许多。
可是再细腻也没有用,最後库洛洛还是说我们出去外面吃吧。我想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已经成了半放弃状态,而且他也的确不是适合在乡下住太久的类型。
金丝雀可以一辈子关在笼子里,老鹰不行。
於是我点点头让他领了出去,搭过火车後先去挑衣买鞋,凑成一套崭新的夏洛後再转往飞艇,最後降落在某个太过有名的城市,库洛洛竟然还订了车在机场等。
听说我们当年就是在这里认识的。
他说:「美丽的小姐,请上车。」
我昂首阔步搭了上去,在他面前甩上车门,摇下车窗对他扮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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