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後租金就没凹那麽多了,其实已经够我生活,甚至我还可以在博客来偶尔豪
奢一下,订一大箱的书。
我虽然在纽约生活,但几乎足不出户。我过着和在台湾时没什麽两样的日子。你
知道网路是没有国界的,虽然我才三十,但我觉得这样自我掩埋在公寓里其实算
是相当不错的生活。
我不想学英文,因为我不想跟人沟通。
但偶尔,我食物供应不上、或实在厌倦那种假中国的食物时,我会步行五分钟去
附近的韩国人商店买点东西。一个月大约一两次吧?
但每次出门都会被抢。第一次惊慌失措,後来就习惯了。这些抢匪也不是真的很
想杀人,有的只是想要一点小钱吃东西或想买毒品。後来我跟韩国商店的老板达
成协议(花了很多力气),我去买东西记帐,回来就用at转帐给他,这样我可以
少损失很多。
但我还是会带一点钱,十块或二十块美金吧?抢匪抢不到钱会抓狂,有钱就和善
了。有回五分钟的路程我被抢了两次。语言不通我又怕得要死,先抢过我的抢匪
居然冒出来大声呼喝第二个抢匪,他们还打架,第一个抢匪还把我的空皮包抢回
来,递给我。
人性还是有良善光辉的。
但也不是每个歹徒都这麽善良啦。不过因为我总是穿着廉价的衣服,容貌和身材
都是欧巴桑等级的,抢我抢习惯的抢匪,还说我「verypoor」,我还以为他说我
很穷,後来才知道他们觉得我很可怜。
说起来,抢匪比强暴犯真的好太多了。
但我很倒楣的,在语言不通又人生地不熟的小巷,听到一声绝望的呼救。
四下张望,居然没有半个人,连抢匪都没有。极小的巷道,幽暗光线中,我看到
两个人在滚。
一般来说,遇到这种狭小巷道,我会刻意离远点,也会随身带着雨伞。被抢和被
强暴是两种不同层次的暴行,对吧?被抢我可以当作是手段比较激烈的乞讨,但
被强暴…我终究没到慈航普渡的慷慨,对吧?
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冲上前,一面大叫,一面对着正在撕女孩衣服的混帐挥
出我的雨伞。
我想他是被我吓到了,也不是故意要伤我。只是一回手,我就让他手里的刀划到
手臂。我和他都被血吓坏了。他转身就跑,那个几乎瘫痪的女孩看着我的手尖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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