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听说小东家来了,厨娘们特意焯了几道野山菜,撒上花椒盐粒子,再卤了两盆猪蹄猪头肉,便算是能配着锅盔的丰盛菜肴了。
南风不免想到了陛下的话。
陛下说小公子有些天生的灵气才智,却不通民情,行事容易飘在半空,还得多督促着他往土里滚两圈的好。
思及此,南风躬身淡然答:“仆方才提醒过公子,给您准备了先前在侯府常用的炒菜,您说不必……”
那就趁这机会,体验体验民情吧。
卫无忧还拿南风这种没什么脾气的没办法,又不想这时候改口,索性招招小肉手开口:“……本来就是我要吃的。我这是高兴,叫你们一起分享。来,南风长宁,刺儿你们都过来一起吃。”
南风:“……”
陛下,哪里好像不太对。
刺儿是最了解他们小公子的,知道这是死要面子还不想活受罪,连忙嬉皮笑脸凑了过去。
“公子您瞧,还有猪头肉和猪蹄。汝州人最喜用这卤猪头肉剁散了夹在锅盔里头啦,您也尝尝?”
卫无忧好奇点头,看着刺儿用小刀切下一块锅盔,剃了猪头肉给夹在饼中,这才递过来。
别说,这么着还挺像肉夹馍?
小豆丁接过来尝了一口。
卤猪头里面的那点肥肉已经完全被锅盔饼给化掉了
,肉香混着酥饼,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香得人眼前一亮。
于是,一群人狼吞虎咽就给三张饼子干掉了。余下的三张,卫无忧叫人送去新窑,给匠奴们也开开荤打打牙祭。
吃饱喝足,卫小四懒洋洋躺了一会儿,仰头看着不远处,一株生长期的秦岭冷杉已经超越周身一片油绿,窜入云霄。
卫无忧问:“长宁,军营出征在外,主粮一般也选择锅盔吗?”
长宁一手扶在身侧的环首刀上,闻言挠了挠头。他觉得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们将军平日跟小公子念叨的可都比这个机密。
于是道:“锅盔也是要带的,毕竟这饼子能放,还扛饿。不过,主要还是用混了麸皮的麦饭,吃的时候烧些热水一泡,更好带一些。”
和他想的差不多。
而且,这种干粮体积大,尤其不适合霍去病带出来的队伍,他估计也不会带的。等着进了草原,这小子就只会随便对付着用麸皮干麦嚼两口了。
啧啧,这怎么能行。
从前,先秦人民不识小麦,不会去壳打磨成粉,而是连着壳和皮一起咽下。因而那时候的麦并非主要的种植作物,即便它产量高易种植。
到了汉朝,好不容易研究出来剥壳磨粉,说什么也得给这些保家卫国的将士们改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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