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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叶以堂的独白(第1页)

我是大月尊皇明珠郡主的长子,也是武林盟主的儿子。对于这个组合世人都十分意外。像我母亲这种娇滴滴的上京贵女,便应该在京城与家世匹配的勋贵世家子结亲,然后一辈子声色犬马、安享富贵窝。可听我外祖说,母亲自小便是个异类。上房揭瓦,下河摸虾,给个梯子她就能上天。到了及笄那年,竟留书一封,孤身闯荡江湖,不可谓不勇也。外祖母叹气曰:本想将她养成个高岭之花,没想到养成个铁疙瘩。这铁疙瘩的形容太不贴切了。母亲虽然十分勇猛,但她真的非常美丽,爹爹说她美到让人一见便能生出怜爱之情。所以,母亲很少以真面目出门。一旦她露出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就会引起举街哗动,以至于寸步难行,很难玩得尽兴了。爹常说我是长子,需要为弟妹们做好榜样。所以我寒暑不断,很认真地去学习各门课业。琴棋诗文,武功骑射。可母亲最喜欢逗我,她总是会偷偷给我拿些爹不让吃的零嘴,然后懒洋洋地躺在大树上对着我笑:“这么努力做什么?你娘这么大家业够你霍霍几辈子的。咱们呐,混吃等死便行。”我真的很喜欢母亲。她骨子里有种洒脱不羁、豁达乐观的赤子之心。怪不得,她选择了远离上京,远离朝堂。在这里,她很自由、也很快乐。虽然母亲暗示我可以做个吃喝玩乐的纨绔。但我却丝毫不敢懈怠。因为我知道她也就是说说而已。看起来,她整日无所事事,像很多大月被娇宠的女子一样。可她这些年,成立了青州医署以及后来的越州医署,还把济民堂开成了天下最有名的医馆。为大月百姓求医做出了极大贡献。更何况,我还知道她的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母亲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以侠女的身份带着爹爹们闯荡江湖、行侠仗义。所到之处,匪徒恶霸甚至到后来负心薄幸、不孝者都被她一一惩治。江湖人称“娃娃女侠”。因为她早年每次行侠仗义都要背着弟妹,这个称呼便再也没变过。着实让母亲懊恼了很久。所以母亲无疑是很优秀的。身为她的儿子,我亦不能庸碌无为。于是,十二岁那年,我不靠祖荫,中了秀才,且为案首。十四岁那年,又中解元。同年,学至素光剑法第九层。我的外祖见我武功小有所成,把灵枢谷的武学也教给了我。十六岁,我在武林大会上一举夺魁,从此在武林中拥有了一席之地。大家都亲切地称呼我为“玉堂公子”。那天,我看到我的母亲乔装打扮在台下,手都拍红了。十七岁,我上京赶考,得会试第一,是为会元。后入殿试,见到了我的姨父皇帝。他本想点我为探花,只因前三甲中,我的容貌略胜一筹。后见我连中两元。干脆点了我为状元。成全了我这番三元及第。我的外祖母尤为开怀。她生怕在我母亲的教导下,家中男儿个个粗糙。其实真不至于。状元打马游街的那天,我的母亲扮作未婚的娇俏少女朝我扔花。一边还大声喊着,“状元郎好俊!状元郎好棒!状元郎天下无双!!”当时我只觉比第一次没答出先生的问题还要臊得慌。然而我的父亲站在她的身边,只是格外宠溺地看着她笑。还帮她拿着花儿。怕她把花儿全砸我身上,我夹紧了马肚,迅速驶离了她的视线……我没有留在上京为官,反倒回到了西境。这里是母亲生二弟、二妹时选择的定居地。后来便没有再变动过。二十五岁时,出任越州知府。这以后,我便真的想“混吃等死”了。旁人都想做京官,我觉得,能在爹娘的身边,最好不过。那年,我的母亲问我,“你怎么还不成亲啊?”虽然这些年明里暗里向我表达过结亲愿望的女子不计其数,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相信我的弟弟们也没有答案,世间有几人同母亲一般美貌而有趣?后来,家中来了个客人,那是京中二舅舅的小女儿——萧怜怜。她是非常娇弱的上京贵女。一到冬天便患有喘疾,外祖便建议她到西境将养。母亲对我们向来粗糙,对这位表妹却非常体贴细心。甚至还能记得她的喜好。真是难得啊。我莫名有些酸。再看我的弟妹们也是如此。我自问对她一直是以礼相待,但不知从何时起,她的目光便一直追随着我。总是在各种场合,自以为不被发现地用那双小鹿似的眼睛偷偷看我。我心里觉得好笑。破天荒地玩心顿起,装作不经意间回望她一眼。她像是做了坏事被人抓个正着,慌乱得剧烈咳嗽起来,脸色也涨得如同熟透了的红柿子。看着母亲为她拍背,我忽然有些后悔,还有些许的……心疼。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但我把这种心疼归结于,对表妹的爱护。终于,连我迟钝的母亲也发现了她对我的好感。她试探着问我对她的心意。说实话,我理想中的夫人从来都不是萧怜怜这样的。我的夫人,该像母亲一般,健康,活泼,坚韧,生动。而不是怜怜这样的娇花,仿佛轻轻一折就断了。而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惜花人。我认为我是个非常坚定的,并且会为了自己的目标一直坚守的人。所以认真思考之下,我回绝了母亲。我知道她就躲在门外听着。可与其让她患得患失地自我纠结,还不如给她个痛快。第二天,怜怜的脸色像是枯败的花儿般萎顿,甚至,眼睛肿得让人一眼便能瞧出端倪。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选择了远远避开。一直独自住在知府衙门的后院。那些个夜晚,我偶尔会想起她。或嗔、或喜,眉目含情、娇柔欲滴。怜怜无疑是美丽的。二舅舅素有玉面郎君之称,她的容貌自然是上乘。在上京,多的是对她趋之若鹜的男人,我想,或许等她开春回去了,便会忘了我。可我没想到,那晚,她竟独自找了来。她没有武功,更没有走过夜路,明明害怕得在披风里哆嗦,却还是仰着头倔强地看着我。那一瞬间,我竟觉得她和母亲有些像。她说:“表哥,我想为自己争取一次。”我真的很惊讶,心里好像有根弦被轻轻拨动了一下。那晚,我们围着炉火聊了很久很久。久到她终于耐不住困意,靠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呼吸清浅香甜,萦绕在鼻息之间,仿佛春花开满园。那一刻,我想,我心动了。原来,喜欢并没有具体的固象。当你遇到了那个人,你就知道,此生就是她了。我俩的亲事算是亲上加亲,唯独没想到的是会遭到外祖母的反对。她向来是温和而智慧的,却在这件事上不肯相让。她说:“近亲不可成婚,会影响子嗣健康。”我很诧异,因为在大月国,表兄妹成亲是很正常的事。但外祖母的话一向很有道理。几乎是瞬间,我便打定了主意,如果是这样,我可以不要子嗣的,何况怜怜那般娇弱,我并不想让她承受怀孕、生产之苦。怜怜却比我想象的还要勇敢,她对着外祖母据理力争,她说:“世上真心相爱者能有几人?人生短短一世,何苦拘泥于这种条条框框?”所以,有些人的坚韧不在皮相,而在风骨。怜怜是娇花,却也有着“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气节。最后,还是我的母亲出面,说服了外祖母。怜怜真的很好,她随着我回了西境定居。因为她的身子弱,终其一生也只有我一位郎君。我既庆幸窃喜,又怕她因为和别人格格不入而不开心。那晚,她躺下我的怀里,娇滴滴道:“我这身子骨,单你一个我都快承受不住了,怎能再要旁人……”我知道她这些年身体好了很多,却是故意让我宽心。成婚多年,我真的越来越爱她。而立那年,怜怜为我生下了一个儿子。很庆幸,孩子很健康,并没有任何隐疾。母亲和我都松了口气。你看,其实很多事,你不去做,便不知道前途如此光明灿烂。我这一生,甚好。喜欢男多女少之逢郎时刻()男多女少之逢郎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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