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妈妈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中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爸妈妈的偏心。
嫉妒她的好成绩,好人缘,并且敏锐地从中嗅出了一种让他觉得他和简蔻不平等的不安。
“8月20日,星期六,晴。
《海边游记》
简蔻太讨厌了,她竟然让我帮她穿鞋子!
我又不是她的用人!平什么啊!”
依然是错别字漫天飞的一篇日记。
周起有些想笑。
其实多少还记得,小简蔻当时是被海蜇一类的东西给蛰了。
倒不是真的让他帮忙穿鞋子,就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很自然地抬了一下脚。
周起的笑只是稍稍浮现一下,就收敛了。
他当然没有帮她穿鞋子。
不但没帮忙,还倍觉屈辱地推了她一把。
小简蔻坐在地上,太错愕了,以至于忘了哭。
她看着他,眼睛圆滚滚的,像一只小奶猫。
周起继续往后翻。
他写日记其实并不勤快。
说是日记,实际上只有情绪来了,才会往上面记上几笔。
到现在为止,日记本也只用了一小半而已。
到了初中,写日记不再那么严谨,所以标题什么的全没了。
有时候连天气和星期几都没有,只孤单单留个日期在那里。
感想都有一股浓浓的中二气息。
“街机里的春丽都比简蔻漂亮,她算个屁。”
“我还是更喜欢井上织姬这种女生。简蔻算了吧。我最讨厌的类型。”
“简蔻真是超高校级的绝望。”
……
再后来高中,整整三年,只写下了三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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