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学者也不是学生,我只是个工匠罢了。
只是一介赤贫而且古怪的泥水匠学徒。
不管再怎么热衷,一个小泥水匠靠着自修能够学到的,本来就不可能有多大成果。
镇日忙着挣到当天的工钱,光是要三餐温饱都十分困难,在这种状况下,一面工作,一面在余暇所做的研究,可想而知。我这人也没灵巧到可以右手镘子、左手捧书,更别提在结束一天的重度肉体劳动之后还彻夜读书‐‐这种超人之举,就算我再年轻也做不来。
求知的好奇心不可能战胜得了饥饿和睡魔。不管热忱再大,肚子饿了就会萎靡,累了一样要睡。知识填不饱胃袋,热情补充不了体力。就算打从心底觉得「啊啊,太有趣了,太有益了。」眼皮还是一样盖下来。
我的口水好几次弄脏了书页。
对于连糊口都无法尽人意的年轻小子来说,这种嗜好只能说是高尚过头,而所谓高尚的嗜好,说穿了形同棘手的疾病。「老子不晓得你那是兴趣还是兴致,反正对你来说,都还早上百年啦!」‐‐我的处境,只能挨得师傅这么一顿吼。
如果我是孤军奋斗,可能老早就放弃了。
然而……
这是叫遂心如意,还是所愿得偿?天缘巧合,没多久我便认识了几个同好之士。
当时我认为像自己这样,兴趣老气横秋的年轻人,一定属于相当特殊的人种。的确,世间辽阔,与我相同的人种或许是有,就算是这样,还是不可能多到哪去。那么我邂逅这类人物的机率应该也非常低,我几乎是这么相信了。
然而事实似乎并非如此。
世上好像栖息着相当大比例的痴人。而且这些痴人还会彼此吸引,就像受捕蚊灯引诱的夜虫般,群聚在一块儿。
这该叫物以类聚,还是同病相怜……?
当时我频繁地光顾旧书店。
一到假日,我就巡回好几家旧书店,一有空就跑去工地附近的书店探看。话虽如此,我手头也没钱可供我散财,大部分都是只看不买。好一点的书,就算是旧书,我也买不起。
当然也是会有想要却买不起的烦躁,可是我光是看看书就觉得赚到了,所以这样就满足了。而且有时候可以廉价挖到一些宝,也会碰上大正时代的传说杂志之类的贱价陈列的情况。
我在旧书店……
邂逅了与我同病相怜的家伙。
不,该说是狭路相逢才对吗?我和那些人老是站在同一个架子前,有时候伸手要拿同一本书,互抢或相让,自然而然会记住对方的脸了。也就是所谓的熟客。
那些人是对乡土史有兴趣的医学生、研究迷信的年轻僧侣、着迷于珍说怪说的年轻人等等,全是些怪人。
痴人一旦看穿对方也是个痴人,就会突然亲近起来。我们一下子就臭味相投了。每次碰面,我们都会以哀悼彼此的罪孽深重做为招呼,相互嘲笑对方的病入膏肓,然后成天谈论传说与妖怪。
很快地,我们开始频繁地交换情报。穷人们要满足好奇心,这样的关系很有益。因为可以彼此交流书籍。如果有五个人,买的书只要五分之一就够了,相反的,可以读到的资料却有荷包的五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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