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时,一个聪明的同学曾经嘲笑我梦想纯洁的爱情,对我说:什么是爱情?这与公狗和母狗之间发生的是一回事。我喜欢这个同学,但反感他说的这句话。现在我不会否认,他所说的驱使公狗寻找母狗的动机在我身上也起了作用。在那个年代,未婚性关系被视为严重错误,必定招致处分和羞辱,一个年轻人倘若不想毁掉自己的前途,结婚是解决性的需要的唯一途径。不过,我更忍受不了的是寂寞。当我看清自己将长期乃至一辈子生活在这个深山小县,并且确信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找到知心伴侣之后,我就认为继续保留那一份珍贵的权利已经没有意义,于是决定不再等待。可供选择的对象极为有限,却是现成的。
两年前离开北京的那个夜晚,在北京车站,三个女中学生来为我的两个同学送行。不久后,她们自愿去了西藏,想在那里插队,因为政策不允许,被安排到了一个地质队工作。在洞庭湖农场期间,那两个同学一直与她们通信,她们在信中向我问好。我被她们奔赴西藏的勇气所感动,写了一首诗,让那两个同学寄去。三女生中的一人直接给我来信了,我们之间开始了通信。在通信中,她的感情时有明显的表露。匆匆见过一面,我已经不能清晰地回忆起她的面貌了,只记得是高个儿,人还算漂亮。她的信给我的感觉是,革命热情很高,思想简单。她显然不是一个能够拨动我的心弦的人。但是,现在,我决定试探一下发展关系的可能性。我对她爱我是有把握的,所以实际上是要试探一下我能否爱她。1970年底,我给她发了一封信,向她开了绿灯。在当天的日记中,我写道:&ldo;她不一定理解我,但她愿意理解我,这就够了。&rdo;答复是预料中的,她回信告诉我,在见我的第一面就对我有&ldo;莫名其妙的好感&rdo;。她还说,她觉得自己远不如我,常想我,又常克制自己,简直不知该怎么办。我被她的热忱打动了,觉得没有理由不朝前走,便约定春节在北京见面。
春节期间,我和敏子在北京见了面,然后又跟随她去山西她的父母家,共相处了十来天。我的印象是矛盾的。她性格外向,开朗健谈,但缺乏含蓄。我们在一起时,总是她不停地说话,而我的沉默少言也使她很不习惯。我企望一种心领神会的境界,一种直觉的沟通,这是我和她在一起时感觉不到的。当她神采飞扬地说话时,她的脸显得生动而漂亮,可是,在另一些时候,尤其当她生气时,就显得憔悴而不美了。虽然她比我小两岁,但长相明显比我老,引不起我的温柔之情。最使我反感的是,她常以多少有些赞成的口吻转述她的家庭和亲戚对我的指责,诸如不懂礼节、空手来访、嘴不甜、没有眼力见之类。眼力见是北京方言,这个词我还是头一回听到,大约指一种在别人家里敏捷地帮助做家务的能力。我从来是一个书生,压根儿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类指责,人还必须具备这类品质。在她家住的那几天里,我只感到自己走错了地方。
在这次见面之后,整整两年我们没有再见面,仅靠通信维持着联系。在两年中,我对这件婚事始终处在动摇和反复之中。每次我一动摇,敏子都反应激烈,在信中表达了气愤和悲伤的情绪。在我眼中,她的这类信写得特别好,语句或尖刻或哀怨,但都有光彩,于是觉得她可爱,重新坚定起来。然后,当她满怀信心之时,我又想起她的种种缺点,再次泼冷水,开始了新一轮循环。敏子比我清醒也比我果断,她觉察到我不够爱她,在见面后最初的通信中就奉劝我:&ldo;现在刹车比以后刹车好。&rdo;并且宣布:&ldo;让我勉强去爱一个人,是我的痛苦。让一个人勉强来爱我,是我的耻辱。我不希望痛苦,也不希望耻辱!&rdo;相反,在整个过程中,我却充分暴露了我的性格弱点,极其优柔寡断,沉湎在对自己感情的无休止的自我分析之中。两年过去了,她学徒期满,有较长的假期,我们终于商定春节她来资源结婚。可是,在结婚前夕,我的弱点竟然来了一个大爆发。
1972年12月底,我正在中峰公社下乡,地区文工团来这里体验生活了。有一天,团里几个人在公社客房里闲聊,我也加入其中。有一个女演员正在刻钢板,她身材小巧,梳两根短辫,扎着红头绳,穿一件朴素的花布罩衫,一对大眼睛温柔而有表情。我发现她常常停下手中的工作,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一会儿,她完全放下了工作,心不在焉地听大家聊天,突然向我借钢笔,在一张报纸上涂写,然后又突然还给我。接着,我们结群去礼堂看公社业余会演,她说她要赶任务,不去了。可是,在礼堂里坐下不久,我发现她坐在台上一侧的椅子上,正凝望着我。
若干天后,贝珍走进我住的客房来取火种,对我说:&ldo;我可能先回桂林,明天走。&rdo;门外有人声,她匆匆走了。一会儿,我出屋子,正要进公社办公室,见她迎面走来,走过我身边,飞快地递给我一张纸条,头不回地径直走了。我的心砰砰乱跳,走到街上无人处看纸条,上面写的是:&ldo;在即将离别之前,才感觉到这里山好水好人更好,尤其是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do;下午,在一间大客房里,文工团的人在烤火,她在油印。我靠在角落里一张床上,注视着她,心里七上八下,她也不时朝我窥看。我做出两个决定,第一立即给敏子发电报,让她暂时不来资源,第二把我和敏子的事情告诉贝珍。晚上,我和贝珍在乡村公路上散步。听说我已经有了未婚妻,她一怔,显然感到意外。她告诉我,虽然她不乏追求者,可是她对别人从来没有产生过这种感情。
次日,我回县里开会,四五天里,我们通了好几封信。在当时的我看来,毁弃婚约是极严重的事,基本否决了,但又十分舍不得她。她也劝我维持婚约,同时又对我一往情深。1972年的最后一天,我借口要买香菇,跑到中峰,当然真正的目的是想见她一面。回县前,她来找我,说已经请假,要去县里买东西。后来我知道,她的借口是去买天麻,文工团的人因此给我们两人起了绰号,称她为香菇,称我为天麻。我们同车到达县城,她下午去办事,晚上来我的房间叙谈,当夜住在县文艺队的宿舍里。
按照常情判断,两个彼此爱恋的年轻人关门处于一室,一定会发生点什么事。事实却不然,那时候的我,说单纯也好,说迂腐也好,对于一个我不能娶的姑娘,哪怕动一下亲吻的念头也会觉得罪恶的。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们规矩地坐着说话的时候,中峰那里已经炸开了锅。正是阳历除夕,文工团的人聚餐,有人问贝珍哪里去了,响起了一片嘻笑:&ldo;县革委会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真厉害,把我们团的姑娘拐走了!&rdo;&ldo;多少人攻不下,他盯她看一会儿,一下子就带走了……&rdo;在场的地区政工组一个副组长闻言勃然大怒,当即宣布要把我放到最苦的公社去。当天夜里,文工团不断地往县里打电话找人,并调查贝珍睡在何处。第二天,从清晨起就派人在公路上守候,贝珍一到达,立即被隔离了起来。第三天,我去中峰,无法再见到她,只得到了别人转交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表示不再与我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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