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都兴奋起来了,就像一条狼狗看到自家的主人拿着一块肉向它走来,嘴里的唾液条件反射式地流了出来。虽说饭后喝酒对身体不利,在迷信中传言也不好,但是大伙为了多年同学的情谊,为了给狗熊面子,还是决定把它全部歼灭,胜利完成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顺便解解自己的酒瘾。
“妈的,熊文强跟狗一样夹着尾巴逃了。老子等他这么多天,还没一点动静。看来他妈的准是在吹牛,什么他哥是花大少,我爷爷还是主席呢?”狗熊说。
熊文强挖墙脚后被我们暴打的事儿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是狗熊提起来,大伙都忘了,谁还记他那个狗名字。
“他哪还敢发声?见到我们都要弯路走,没叫他小子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跷课费什么其他费的,就算他走了狗屎运,我们做一回宽宏大量的如来佛主。”狗熊说。
“他心虚,自己做错了事,挨了揍,活该?”小胖说。
“君子报仇,过一天就晚了,何况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晚都不知道晚到哪去了?他还报什么仇?报个鸟仇!”我说。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现在的人说不清楚,冒充脚警在高速公路上拦路抢劫的有之,冒充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到处招摇撞骗的有之,冒充国家干部亲戚满块儿骗吃骗喝骗拿的有之,冒充乞丐骗取世人同情心的有之,冒充老师的,冒充医生的,冒充什么的都有,现在还出现冒充流氓团伙老大的弟弟的,满街满市到处都是骗子,全世界都挤满了骗子。真是大千世界,名目种毒应有尽有。”赓续说。
“骗子在任何社会时期都是会有的,这一点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作为我们大学生来说,应该彻彻底底清清楚楚认识这一点,而且要有勇气承认接受这一点,或者说是一种社会的无奈。从某种程序上说,骗子已成为一种职业,有很多人或被迫无奈或好吃懒做或想投机取巧走捷径,选择这条道路,采用非常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这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逐渐减少骗子这一群体的数量,降低他们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达到降低他们骗取的成功率。当然骗子的骗术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高明,老样也会翻新,我们要能够识破他们的多端诡计,跳过他们预先精心设计好的美丽陷阱,并且在条件许可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推毁他的陷阱。
“这一次我们把熊文强办了,就是成功的一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以后,我们还要不断在这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以防自己以及更多的无幸善良百姓受到欺骗,防止因此而带来意外的破财,甚至是生命的威胁。“师长长篇大论道。
冒名顶替的事很多人都干过,我和阿春就不例外。我和阿春都喜欢打乒乓球,虽然技术烂得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敢恭维。所谓敝帚自珍,我和阿春俩人在不知道我们底细的对手面前,通常都是一副高手模样,那神情就好像老子就算没考上大学当个奥运会的种子选手是没有问题的。为了提高技术水平,为了在没考上大学的情况下能有一条其他的更有前途更为光明的出路,我和阿春经常奋战在乒坛一线,学校的那一排用水泥筑成的乒乓球台从来就没少过我的影子。为此我曾被老李加封了一个封号——老将。叫“将”倒无所谓,虽然有点屈才,能为人臣也不错了;问题多了一个老,就麻烦了,你说一个将军都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就是当年廉颇那等英雄好汉在七旬也被人评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何况我等无名之辈,自从老李封了我的号之后,我的球技大不如前,常常被对手“剃光头”,人也从此一蹶不振。
这样下去可了得?想当年我可是“摩托王子”,现在连自行车都骑不上,走路还得拄拐杖,那不是未老先衰吗?所以我增大了训练强度,提高训练频率,有作业没作业就往乒乓球台冲,作业有时也是在乒乓球台完成的。
有一次,初中学弟学妹正在期未考试,我和阿春两个人跑到球台去照打不误。学校里规定考试期间不能进行任何体育运动,防止无关干扰,不相干人等必须撤离考场。对此规定我和阿春早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熟视无睹。那天我们正好难得早早做完功课,闲得慌,岂有不打之理?没打几个球,保安过来了,他叫我们不要打,说是学校有规定考试期间不准打球。阿春跟他理论,说打乒乓球不像打篮球踢足球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再说考场离球台上百米远。保安就是不允许,固执得像头牛。阿春不想跟他理论了,继续我们玩我们的,管他干什么,他愿站着,想当球迷,便宜他让他免费看一场。保安见软的不行来硬的,他跑过去把我们打到地上的球捡到他的口袋里去,还要缴拍子。这种事自然不能让他得逞。阿春灵机一动,不动声色地对保安说:“拿球过来。我跟你说,是保卫科长——我表叔叫我来打的,他说今天可以打球。”保安见我们所他的顶头上司抬出来了,就像抬来了观世音菩萨,谁见了都想下跪,连忙把球递给我们,乖乖地走了。
过了不多久,他又折回来了,一脸歉意,几乎哀求地对我们说:“不是我不让你们打,是学校的规定是这样的。麻烦你们二位等考试完了再来打,我怕校长看到了不大好,你们不用怕,可是我要批评的。我们做保安的也很难,赚几百块钱一个月,还要担负各种各样的责任。麻烦你们一下,等一会儿再来打。”看到这种情景,听到这种语调,我们不好勉为其难,毕竟人家也有难处,大伙应该互相体谅,人与人之间不就是要相互理解吗?理解万岁嘛!我和阿春二话不说,拾起球拿着球拍就走,走时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我们很同情他。一路上我们还跟他聊了许多知心话,多是一些以同情弱者的口气说出来顺他的话。
其实阿春的表叔根本就不是什么保卫科长,保卫科长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回到五百年前,他们也不能确定是一家。万一要整点关系也还是有的,比如师生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是这样的关系不足以让保安通融我们,也不会和我们走得那么近,也不会说那些知心的话。并且在以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记住了我们俩,有时候我和阿春回来晚了,学校大门已经锁了,只要是他值班,无须一言,立刻为我们开门,而且问我们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要不要他帮忙。我们对此很是感激,甚至很想和他成为朋友,但是我们不能表现得太过,要保持等级森严的阶级对立,只有这样他才可能永远对我们必恭必敬。
熊文强那事其实我也提心吊胆过,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毕竟他说出来的人物不是一般小官小吏混混什么的,而是在黑道白道都蛮吃得开的流氓大亨。我一向信奉一句话——死不过三,也就是说,要死的人过了三天没死,一般就不会死,所以打了熊文强之后的三天他没来报复,我的紧张恐惧心理就松懈了许多。就像我和阿春那次上按摩店。
那次我们进了按摩店之后,阿春先洗头,我由另一个女的按摩。后来阿春也来按摩,是那个帮他洗头的女的帮他按。按呀按,自然会发生一些在那种地方本该发生的事。阿春把手伸进那个女人的下体里去,期间费了多少周折就不说了。他是第二次去那种地方,有点经验,自然比我顺利。那女的当时穿的是一条裙子,而且只穿了一条内裤,阿春伸手指进去的时候,那女的说:“不要,好脏。”阿春当时以为那女的是说自己的手指好脏,想想自己经常洗手,能致性病的细菌应该是没有的,所以就义无反顾地伸了进去。兴奋激动地就好像插进去的是勃起的阴茎而不是手指。他弄了一下,感觉湿湿的,很湿,和他上次插进去的感觉不一样,难道不同的女人那东西不一样?他起了疑心,撩起那女人的裙子,强行把她的内裤褪掉。天啊!她正值生理期,内裤还有一条浸满了月经的卫生巾。倒霉!晦气!阿春要求换一个女人。正好我的钟点到了,为我按摩的那个女的接着为服务。开始阿春一直强调问她是不是来了例假,因为我手指根本就没有伸进她的下体里去,所以不知道她是否处在生理期,在得到保证之后,才开始享受服务的。
回到住处,阿春洗了三遍手。他把手上沾了月经的事告诉我,还把他那根沾过月经的手指伸到我鼻子底下要我闻。我第一次闻那东西,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我感到一股强烈刺鼻的腥臭味侵入鼻腔,并迅速占领我的整个身心。我几乎晕倒,恶心得差点吐出来。没想到能为男人带来天伦之乐的女人的下体竟然会流出那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当然我怀疑是那女的患有性病,才会有那腥味,正常女人的月经应该是无味的,或者说不是腥臭味。这一说把阿春吓到了,加之那天晚上我右眼狂跳,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两个倒霉鬼倒在一块了。我们俩当即决定在以后的三天之内尽量不出门,出门要一千万个小心,说不定被从阳台上不小心掉下来的花盘砸在脑袋上变成植物人,或者被汽车撞上了不死也残,后半辈子的幸福从何谈起。
在这个关键时刻,阿春把一个艰难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每天上街买菜买顺带早点。那三天我小心得不敢迈错一个步子,生怕被撞死,身上也带了些钱,如遇见劫财的,把钱给他保条小命下来。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天是我长到二十多岁以来第一次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生命是最宝贵的。
那三天阿春未离开住处半步,连洗个澡都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拧错了开头开了热水龙头,把自己烧到了;洗脸时,脸盘都不敢打多了水,生怕淹死在脸盆里;吃饭时,也学得像个小姐一样细嚼慢咽仔细品味,生怕一口吃多了吃快了,一不小心把自己噎死。那三天可苦了我,除了他担惊受怕的我要担受怕外,我还要骑自行车去买菜送货什么的。有时路近的干脆不骑自行车,远的没办法骑自行车,那还得跟步行速度差不多,看到一个个妇女小孩子老头子老妈子从我身边越过,要在平时这不是奇耻大辱吗?我能咽得下这口气?再说从来没有过这种事,每次都是我超人家,但是那次不同,那是非常时期,就像非典一样形势严峻,特事特办,碰上了红灯,老老实实停下,而且规矩停在线内,绿灯亮了,也不轻举妄动,有了一批先行者之后我再走。
过了三天,我们开始原形毕露。在大街上横冲真撞,红绿灯那是警察叔叔和司机以及那些怕死鬼的事,我们走我们的路,哪儿都是我们的路,骑着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跑,放单手放双手,一人扶龙头把手,一人踏踏脚板,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精彩表演天天上。我们不怕了,危险期过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死不了。至于后福后来也灵验了,至少在我这边是灵验了,至于阿春有没有赚到大量的钞票,我没问就不得而知了。就在那个夏天我回到N市,在新华书店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紫涵。那时我从阿春那儿回来接通知书。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并且一个将来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都已告诉我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像,也不可能存在我的梦想,我所有的努只不过想让自己的梦想破灭,然后绝望,死心塌地地随波逐流。为了文学梦,我去逛书店,我喜欢新华书店,尽管那里的书从来不打折,有时候花了定价买来的书却是盗版的,看了不出三天,纸张散落一地。但我还是喜欢哪里,那里有很多刚上市的新书,品种繁多,目类清晰,。
我很少在那里买书,通是在那里发现什么好书,然后到图书城去买打折的或是盗版的书,要不就到夜市上的地摊上去淘书。我喜欢盗版书,只要没太多错别字,几个错别字我能把它改过来;我喜欢旧书,甚至旧得发黄,只要还能看得清楚就行。因为这些书都很便宜,用我省吃俭用的钱可以买上几本。新华书店的书太贵,我买不起,也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想买的太多,巴不得整个新华书店都是我家开的。所以我每次只能站在那里看书,有时候站累了想坐在地上坐一会儿,就会被管理人员当众骂。那时候我知道人生来的两条腿只用来站的。从内心来说,那种时候我感觉很屈辱,我总在想书不是用来教育人的吗?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太多的铜臭味,不是我这种人消受得了的。如果我自己有能力能买下整个新华书店该多好啊!这是我曾经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那个夏天我几乎每天都去新华书店,为了能在新华书店开门之前到达,早上吃完早点就往那儿赶,有时起来晚了,早点也免了,直接去吃精神食粮。吃物质食粮多庸俗,还是精神食粮高雅,当时的我想。新华书店内设了一排只有四个座位的椅子,平时看书的人多,晚了一点点位置想都不用想——准没份。何况那时正值暑期,天气炎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火炉,路上的行人受不了,跑到书店来乘凉,顺便粘一粘书的灵气,因此他们也加入了占座的大军中。书迷们拿上几本昨天晚上已盯好的书,见到位置就把屁股往上放。
紫涵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正,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网状T恤,下面是一条超短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我的第一个反应她很漂亮,也很成熟,有一种女生所没有的女性韵味美。那个时候我觉得她很漂亮,但也是像看到很多其他和她一样美的女性一样,多了几眼,没怎么特别在意,也没有什么迷信中传说的所谓的感应。
我多看了她几眼,因为N市像她打扮得的这么暴露的女性不是很多。像看见很多漂亮的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纪稍大一点的一样,我有了生理反应。但是我对天发誓,当时我绝对没有非之想,只是下面那东西目无组织纪律自行出动,说得科学一点是出于生命的一种本能,因为自己没多往哪方面去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所以不多久它自己就熄灭了,也省得我受一份罪。
本来一个人与另外一个相遇一件很普通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在大街上碰见那多擦肩而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很久。倘若是漂亮一点的,可能会留意,甚至会刻意与她多碰几次面。但是转瞬即逝的,最多在大脑中回味一会儿,或是以她为对象进行无限丰富的联想,她有没有男朋友?她嫁了人没有?如果嫁了人,她老公对她好不好?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在哪上班?她在想什么?她是不是人家的小蜜或二奶?再想得下流一点,说不定她就是做鸡的。可这些想像通常都不会维持很长时间,因为迎面又来了另外一个美女,美女多了,接踵而至,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如果光顾看,就没时间去想,但如果一个人在你生活的视野中频繁出现,你想到听就不止这些了。什么她是不是上帝么送给我的礼物啊?我和她是不是有什么冥冥之中的缘分啊?我该怎么和她搭讪?怎么样才能靠近她给她留个好印象?怎样才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怎样才能进一步和她发展成为恋爱关系?怎样才能把她弄到手?怎样才能好好爱她?并在心中发誓,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一定要好好爱她一辈子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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