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来不及细想,又被一阵剧烈到几乎像是被千钧重物碾压的疼痛,夺去了思维。
顾锦年怕是此刻已经与他的前女友握手言和,又或者根本不是什么前女友。
他们只是吵架的情侣,事实上从没有分开过。
陆拾觉得自己就像个笑话,他那天看着梁蒙,他那样灰溜溜的逃离,与十年之前并无区别。
他觉得自己就是小偷,在觊觎着别人身上的贵重物品。他对人家的男朋友有企图,他甚至不敢直视梁蒙的眼睛。
过去这样多年,他的爱还是犹如过街老鼠一般,藏头露尾,见不得一点光。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
都说人只要坚持一件事七天,就会形成惯性。二十一天以上,就能形成习惯。
他就是不知不觉养成了,喜欢顾锦年的习惯。
这个习惯已经十多年了,尽管他这十年里已经尽量戒断,但是潜意识里,他还是排斥展开一段全新的感情。
他还是会时不时想起他,在某个他无法控制的夜里。
都说习惯是人的第二生命,一旦形成惯性思维,若不将自己向里面套,你就会活的十分痛苦。
陆拾现在就特别痛苦。
两个月比起他们分别的十年,实在是犹如白驹过隙。
直到陆拾从暑热正盛的南方返回秋风潜入的北方,两个人才再次联系上。
顾锦年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他回来的消息,陆拾回来还没有两天,他就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回来了?”
“嗯。有事吗?”
顾锦年想说,陆拾,我没事就不能找你吗?
“有事。”
陆拾心想,你又闲了吧,还是又跟女朋友吵了架。
“嗯,什么事?”但没办法,惯性就是这么可怕,他很少能让自己去拒绝顾锦年。
“你生日是不是快到了?”顾锦年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变得有些局促。
陆拾不禁一怔。
他记得这个问题十年前他问过顾锦年,顾锦年说他从来不过生日。但是陆拾在他临走前还是准备了礼物,灰溜溜地寄给了他。
他知道顾锦年不差他那点意思,他只是找个借口,想要留一件自己的物品在他的身边。
他选了钢笔,一支在那时几乎相当于他半月生活费的parker钢笔。他一点也不觉的奢侈,他就是想给他。
他的选择很好,选了一件没有暗示色彩的礼物,看似是平静美好的祝福,却实在饱含了他太多的情愫。
他就是这样,就是送他生日礼物,他也怕顾锦年会因为那礼物饱含太过私人的暗示,而感到心烦尴尬。
他就是这样小心翼翼、畏畏缩缩地爱着他。
那支笔现在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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