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红姐临终前曾问过我,问我有没有想过将严氏集团抢回来?
我当时是沉默的,没有回答。
我没有告诉红姐我想,我为什么不想?那明明是我的位置,我原本的人生,如今被人鸠占鹊巢,我为什么不抢?
或者说,那根本就不能算是抢,只能算是拿回原本就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但后来我也会想,其实严筠何辜?
他并非在主观意识上抢夺了原本属于我的人生,当年的他也不过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婴儿,是严温硕将他扶上了这个位置,若论错,错在严温硕,而非严筠。
并且,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我都必须要承认。我与严筠相比,不管是从主观还是客观上看,我都与他相差甚远。
我没有受到过严筠那样优良的教育,也没有严筠那样丰富地商场经验。不管这些客观因素是怎么造成的,但既成事实,便无法更改。
我也想过,如果真的把严氏集团交到我的手上,我能做什么?
答案只有看着它衰败,或者,看着它被人掠夺。
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我依然觉得,与其让一个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在我的手里毁灭,造成无数人员的失业,给政府带去无数的麻烦,那还不如,就给了严筠。起码,不管严筠是不是一个好人,但他都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他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可以让无数工作者有薪水养活家庭,可以为政府解决不少问题。这样,不是也很好吗?
我就这么想着,渐渐的,严氏集团对我也就没那么重要了,而我对严氏集团的执念,也就没有那么深了。
如果硬要论起来,终究是我没那个命,没有那个本事,这件事,我也就认了。
股权转让协议和信写完之后,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
在最后期限的那一天,我将股权转让协议打印出来,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连同那封给严筠的信一起用牛皮纸袋密封交给了阿升。
我吩咐阿升,等隔天再把这个牛皮纸袋交给严筠。
阿升不了解内情,不解地问我,“您怎么不直接交给严总?”
我没解释,只淡漠吩咐,“不该问的别问,让你做,你做就行了。”
阿升哦了声,点了点头,算是应下。
处理完这一切,我便离开了g市,不声不响,没有跟任何人告别。
我已经没有再留下去的意义,所以我走的很干脆利落。
我的落脚点是在g市与e市交界处的郊区,那里有一栋郊t外别墅,追溯起来,还是当年追求红姐的一个大老板送给红姐的定情礼物。
后来红姐就把这栋别墅过给了我。但因着地理位置实在太差,我一度都把它给忘了。
那时的我却不曾想,这个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破地方,最后居然成了我的落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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