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着,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馆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碰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着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碰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碰的女人,然而我不想碰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着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碰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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