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呐!芬里斯要塞!哈哈!我们就要抵达洛丹伦了!“
一声大喊,打破了具有催眠效果的单调马蹄声与脚步声,洛萨再次活跃起来。
瓦里安和卡德加同时睁开眼,四目相对,都微然一笑。
“芬里斯岛,位于洛丹米尔湖中心,在洛丹伦城与达拉然中心带,是王城的南大门,因为在水中,所以易守难攻。当然,这里和平的年头太久了……”
提到达拉然,卡德加总是眼睛里突然兴奋一下,但也隐忍着那种喷薄欲出的复杂情绪。
瓦里安看向芬里斯要塞,这里,厚实的城墙,是用白色的石头砌成,很像暴风城的建筑风格。但显然并没有暴风城那样的高大紧固,因为暴风城面临大海,强劲的季风曾吹烂一切。于是先祖们启用最沉重的大块头岩石来筑建,任凭暴风吹拂毅然耸立,这就是暴风城名字的由来。
这座芬里斯要塞,将在若干年后,被亡灵攻克并遗弃,再被腐化的豺狼人占领,持续污染着那里的一切。
“阿尔萨斯,你干的好事。”瓦里安心中充斥着斥责、遗憾和不甘。
所有人透过高大松树的缝隙,默默地注视着蓝色湖水中心的芬里斯要塞,一定都想起了曾经的暴风城。
洛萨举起手,示意车队停下,他发现路侧有个果园。他松开铠甲,从兜里翻了翻,摸出几枚金币,这是南海镇的玛库斯临行时硬塞的——所有王室金币一枚都没带走。
包括暴风银行像沙子一样多的金币,都成了部落的资本。他们大方地支付给见利忘义的地精们,以换取其各种技术支持。
“我们做最后一次休息,然后一口气赶到洛丹伦,无论再走多久!”
他下了马,拴在路边一个锯掉的树桩上,并拔了几把青草扔在地上。累出一身汗的马儿低下头,抖动着脖子上火红的长鬃,打着响鼻咀嚼起来。
众人舒服地伸着懒腰跳下车,随便走动着。步行的健壮男子们则一屁股躺坐在草地上,大张开手臂和腿,他们太累了。虽然南海镇贡献了全部的马匹和车子,但依然远远不够用。
洛萨大步穿过落光了叶子的果树林,迅速又翻回来,“瓦里安、卡德加,过来!”
两人也穿过果园,后边有一间小屋。
这时,屋里走出个中年人,微笑着打招呼,“你们好啊!我是莫尔登果园的主人,我们的储存技术是过关的,供应过洛丹伦王室!就跟刚摘下来没什么两样!”
洛萨回过头朝两人开心地笑了一下,随即转过头将手掌摊开,“请问这几个金币,可以买多少?”
“天呐,这么多洛丹伦金币!”中年人有些慌。
瓦里安此时又渴又饿,还不好意思说出来,能忍就忍别给洛萨添麻烦。他环视四周,这个果园将来会变成座狼的乐园,这间屋子也会被亡灵哨兵所占据……阿尔萨斯,又是你干的好事,多少可爱而无辜的人毁在你的手里,你是怎样一个人呢?你做出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到底出于什么心态什么目的?
当几大筐苹果抬到车队后,瞬间就都分掉了,大家开心地吃起来——几个月没有吃过苹果的滋味了。这里是北方,并不像艾尔文森林四季如春,所以在南海镇,以渔业为主的人们只能在隆重的节日才能吃到苹果。
车队又上路了,吃着苹果的人们开心了起来,有人看着左侧连绵的群山,有人看着右侧如镜的洛丹米尔湖,有人闭目专心品味着苹果富含的酸甜汁水。
“洛丹伦!”几乎有一半的人,在转过一片树林后,突然发出惊叹,继而所有人望向了右前方,那突然呈现出来的巍峨主城。
洛丹伦的建筑风格与暴风城截然不同,它们是用近乎灰色的石头砌成。
而且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它们有着更多耸立的尖塔形建筑,它的实用性要远低于观赏性,只能说是一种标致性建筑。但这更衬托出洛丹伦的自信、优雅、磅礴,以及北方人类的文化底蕴……
车队顺着突然变得宽阔的道路前行,实际上是围绕着城墙在行进着,时常还有高耸的防守塔矗立在路的另一侧。
但也许是太久没有战争,防守塔里看不到哨兵,连装作值勤的守卫身影也没有。
这与随时戒备的暴风城简直是天壤之别,或许应该羡慕洛丹伦的长久和平吧——但,不久的未来,这里将成为亡灵的天下。
看似平常得有些乏味的和平,就要结束了,人类的奇迹从此灰飞烟灭,这多么令人痛心。
当失去了最普通的慵懒日子,才发现它们原来是那么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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