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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先生。
凶手先把他敲晕,然后割了他的喉。
这很明显。
可他究竟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走的呢?这种小地方,人们一眼就能认出谁是陌生人。
然后我就恍然大悟了,没有人来过。
我仔细查看了周围。
昨天晚上下过雨,地上有很明显的进出厨房的足迹。
起居室里只有两副脚印:贝特西·安德鲁斯的脚印停在了门口,其中之一是沃利先生的,他穿着室内拖鞋,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那个男人踩到了血迹,我跟着他血淋淋的足迹……原谅我的冒犯,先生。”
“一点都不冒犯,”
英格勒斯先生浅笑一下,“我完全理解你说的话。”
“我跟着足迹走向厨房,发现它们在那里就断掉了,这是第一点。
罗伯特·格兰特的房门上有一道模糊的痕迹,一道模糊的血迹,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是,当我找到格兰特的靴子时——他当时已经把它们脱下来了,发现跟现场的脚印完全吻合。
这样结论就出来啦,是内鬼作案。
我警告了格兰特,然后把他逮捕了。
你们猜我从他的手提箱里搜到了什么?那些丢失的翡翠珠宝和一张离开的车票。
罗伯特·格兰特原来名叫亚伯拉罕·比格斯,五年前被判刑事重罪和入室盗窃罪。”
探长得意扬扬地顿了顿。
“各位先生,你们觉得如何?”
“我认为,”
波洛说,“这起案子看起来十分明了。
简单得令人惊讶。
那个比格斯,或者叫格兰特,他一定是个愚蠢而无知的人吧?”
“哦,他就是那种……很普通的人。
不知道一个脚印能意味什么。”
“很明显他从来不读侦探小说!
很好,探长,恭喜您。
我们可以看看案发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