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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陆陆续续掌握了做饭的火候,以及如何用大灶锅熬粥不会糊。
毕竟这些他小时候在外婆家就会了,经常帮外婆做饭什么的,并不是难事,只是后来工作久了,没精力自己做饭,手艺生疏了不少。
但他自认为比北狗的厨艺好,那家伙除了鱼汤做得鲜美一点外,其他菜超难吃,特别咸,也不知道他父子二人以前咋活下来的。
沈绰也知道古代就只有盐这种调料比较普遍,但也不至于这么挥霍吧。
开春前的那一月,他每天都能在桌上看见咸咸的腊肉,一开始吃还很美味,后来就食之无味了。
就算是半个猎户家,那也得吃点新鲜的青菜啊。
结果他那日嘀咕了几句,第二天北狗就给他打了一只新鲜的兔子回来,请他吃了一顿小炒兔肉,虽然味道大,但比腊肉和泡菜好多了。
自此,沈绰开始出没厨房,不知不觉起得更早,占领了掌勺的地盘。
萧定北才退出了,只是时不时叮嘱他注意刀锋,别烫到之类的话。
那时候他还觉得这家伙是个心眼好的。
哪晓得昨天就脑子抽风了。
不过看他那反应,细细想来,沈绰忽然觉得不像是生气,而是吃醋来着……
从厨房双手空空地回来,柚柚也已经起床了,在水池边漱口。
沈绰东张西望了一番,发现院子边上挂着的锄头那些农具被取走了。
猜想北狗应该上山了,天才微微亮,但山里很凉快,早去早回也挺好。
他恹恹收回望天的目光,回到房间里,随手翻了下日历,发现已是三月二十四,正巧是赶集的双数日子。
脑袋不禁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水暖村的人一般逢双数进城赶集,大多是进城采购,或者做点小买卖的人家。
沈绰忽然想到之前要当嫁妆的事情一直都还没处理,这次正好进城去碰碰行情,行情好的话,应该能有不少钱票,把家里破烂的家具换掉,简陋的偏屋也重新装修一下都不成问题。
他还想到这开春了,学堂也快要开学了。
柚柚年纪也不算特别小,应该还要去念书,得多当些银子出来作学费。
想到这里,沈绰又毫不犹豫打开第二个抽屉,里面是原主仅剩不多的私房钱,还有些珠宝是原主以前鬼混的时候,那些野男人送给他的,现在一并当了也好,不然看着心烦。
沈绰心想,原主那么爱财如命,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家当抽了个空,还不得骂死他。
哈,可惜他没这能耐了。
而现在是他这只小炮灰苟命的大好机会。
收拾没多久,就堆了两个包袱出来。
沈绰掂量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又望见窗外面花圃里已经围上了崭新的篱笆,看起来还被锄过草,玫瑰的模样在晨风中摇曳,妩媚不已。
他机灵一笑,又想不如再提个篮子裁几支鲜花去卖,当一回花贩,还能再赚点零花钱。
这玫瑰稀有,价比牡丹,说不定很多人争着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