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墨迹干了,周梨付了钱,将宣纸卷起来便拿着离开了。
时值黄昏,老先生接完周梨这一单,就打算收摊。却不成想,桌子上突然被人丢下一串铜板。
老先生惊讶抬头,就看见一个身形高大的书生模样的男子逆光而立,神色莫辨。
“刚刚那位姑娘找你写了什么字?”
沈越回到家里,找出了平时很少用到的大狼毫,试着写了一张,不满意,团成一大团扔了,再写一张,还是不满意,又丢了重新写。
也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好胜心,他就想要写出最好的字,任谁看了都更喜欢他写的。
再说,没有理由不喜欢他的,他的字和画在省城里可是名声在外,有的富商甚至不惜重金求取。
对于那些用来赚两个钱糊口的作品,他一般都随性而为,可是现在“阿梨豆花店”这五个字,足足耗费了他两三个时辰去写。
好不容易写得满意了,却又对怎么送出去犯了难。
是啊,人家都花银子找人代写了,他难道要直接找上门对阿梨说,那人写得不好,三叔给你另外写了一个更好的?
矫情!
他现在懊悔不已,早干嘛去了,非要等看到她在大街上请人写了,才想起曾经答应过她的事。
可事已至此,他又怎么都做不出当面把字给阿梨的事,也不想再麻烦王许。于是,在院子里不安地踱了一阵后,终是将字收进了屋,叠好放到了书架上。
和一本绘图识字书、一只首饰盒放在一起。书是他之前画的,首饰盒里也是他之前买的那只梨花簪。
他扫眼那书和那盒子,叹息了一声,不再看它们,走出了房间。
第二日傍晚,沈越下学回来,以往他都会特意避开周梨的店绕道回家,今天的他,走在街道岔路口时,脚步一转,却不是走的平日回家的路。
路过周梨的店时,他偷偷向店门上瞥去一眼,果然看见那之前空荡荡的门楣上,贴了一张毛笔大字。
他收回视线,心里嘀咕了一句:这字不行。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沈越睡到中途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衣服拧着油灯走去书架上取下那副字,再拿上一盒浆糊,出门。
正是人定之时,街上空荡无人,唯余夏虫聒噪之声。
沈越来到白天打量的店门口,将从家里提出来的灯笼放到一边,展开那副字,再在字的背面刷上浆糊,紧接着纵身一跃,左手攀上门梁,右手举起宣纸,直接糊到了现有的招牌之上。
由于他整个人悬在半空,那字的跨幅又比较长,他只能艰难地挪动左手来调整位置,再用右手一点一点地将纸理服帖。
这个过程有些长,时不时会碰到门楣上松动的木梁,发出哐当的响声。
但好在声音不大,沈越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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