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谈话时间不过五分钟,说的字数不超过二十个字,他竟然硬到现在。
连封疆自己都认为自己这样实在是太精虫上脑了,这个年纪了,真是丢人。
他烦躁地划着手机,然后看到了相册里自己之前趁元满睡觉时偷拍的照片。
只有一张,封疆还记得,是在他那儿,他给元满洗好澡后,这家伙就跟只小猪似的睡着了,还打鼾。
他本来想录下来等她醒了放给她看嘲笑她来着,可是弄错成拍照了。
照片里,元满趴着,嘴唇微张,头发半遮着脸蛋,脸颊上迷人的红晕未退,不过身上的被子倒是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点没露。
之后,封疆用这张照片射了两次。
欲望消退后,封疆坐在沙发上抽烟,心中暗暗自嘲:“妈的,什么啊这是……”
封疆嘴里吐出白雾,打开相册看着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会,按了删除后将手机丢在一边。
尼古丁的苦涩让他的大脑一点点清醒,他又点燃了一根,夹在手中看着火星将烟叶一点点燃烧殆尽。
烟头被按灭,封疆拿起一旁的手机,深深地叹了口气。
相册……
回收站……
“叮”
恢复成功。
————————
封疆:你说(嚼嚼嚼)元满这家伙(嚼嚼嚼)到底是谁研究的呢?(嚼嚼嚼)
写这一章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很有趣也极其讽刺的故事。
皇帝的金锄头。
一个农民说皇帝肯定顿顿吃白馍馍吃到饱。而另一个农民则说,皇帝肯定还用金锄头锄地。
不同阶级的眼界决定了思维方式。
元满认为封疆小时候的每个生日都能收到礼物和巨大的奶油蛋糕。
可其实这些东西对于封疆来说,这种东西不过是想不想要,跟时间无关。
当然,真实的案例肯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我喜欢写循序渐进的感情,很好玩哈哈哈
从感兴趣到喜欢再一点点加深到爱,认清自己的心意,最后发癫,这种感觉就像是上瘾,多么迷人。
下一章写肉,封疆的肉。
没办法。
我也想写笑笑的肉,可是现在这个设定就是,笑笑吃一次肉就得挨一次打。我在想办法让他无痛吃肉,现在还没找到一个比较符合逻辑的办法,我努努力吧。
我不更新真的不是因为我不放出来,我属于无存稿星人,写多少放多少,写得多就一天放两章,写不出来就三天没得放……原谅我,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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