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没电关机了。”一台破诺基亚8310,用了三年,可以用来当锤子敲核桃,就是电池老化严重,刚好今天出门急,夏至忘了带备用电池。
夏至嘴上怪着萧以晴,回到宿舍换好拖鞋,还是第一时间冲净了她的饭盒出门。
萧以晴趴在床上把饭卡扔给她,嚷嚷道:“我要吃烧鸭!”
夏至没捡她的饭卡:“不用,有人请。”
“……那再给我加个煎蛋和一个凉拌番茄。”萧以晴也是老实不客气。
夏至已走到了走廊,她扒着门框回头说:“再给你带两个面包当夜宵?”
“我不要!我胖了你要负责!”
夏至嘿嘿笑道:“就要你胖,胖死你!”
她嘴角带笑,一路走到了宿舍楼门厅,看到门外潘锐穿着篮球背心、趿着人字拖来回踱的身影,才把笑意敛了起来。
潘锐173的个子,身材匀称,平日没事就像长在了篮球场上似的,打球热了,也不忌讳有没有女生,掀掉上衣就继续打。
他结实的胸肌、若隐若现的腹肌,带球过人时的流畅和潇洒,三分投篮的准确,很能吸引女生的眼球。在开始找工作前,他还留了一头长刘海,很有点《灌篮高手》里流川枫的味道。
不过当然这是夏至认为的了,三个舍友都统一认为潘锐最多只能说有点帅,离流川枫差了不止一点点。夏至也不在乎,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喜欢就好啊!
她说不上她到底喜欢他哪一点。好像哪里都喜欢,又好像哪里都不怎么出色。
说打球好吧,也算不上全场vp;说个性好吧,犟起来一头牛也拉不过他;说很会关心人吧,她痛经的时候就只会说多喝热水;说学习很认真吧,成绩在计算机学院也就过得去。
有些人就是这样,说不上哪里好,就是让人念念不忘。
那个念念不忘的时刻发生在去年的社团联合迎新晚会上。
她是文学社社长,作为嘉宾坐在了观众席第一排,他是吉他协会副会长,作为表演者在台上弹唱了一首《那些花儿》。她从此就记住了他的名字。
她对他说:“听说你还写歌?歌词不错啊,你们会长给我看过。我们文学社有诗会,可以来玩玩啊。”
他说:“那加个qq呗!”
潘锐后来还是没去过文学社每月一次的诗会,他写的歌,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手机录音只能录一分钟,他就一节节地录下来,在qq上发给她,或者抱着吉他,在图书馆门前的草地上唱。
他的手掌很粗糙,指关节很大,被琴弦和篮球磨的,他拉着她的手时,习惯时不时地用拇指摩擦着她的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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