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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族人愿意背井离乡,跋涉飘泊,以寻安居之所?”
朱永兴有些不太确定地抬头询问着梦珠,“要厮杀流血,要闯关夺隘,在路上不知要死伤多少呢!”
“如果听豺狼的话,猪栏最好敞开。”
梦珠眼神坚毅起来,脆声说道:“既然不能再忍受奇耻大辱,厮杀流血又算得什么?跋涉虽艰难,可我族也有‘龙不怕水深,虎不怕山高’的勇敢和血性,纵是百里千里,曲折不断,也不畏惧胆怯。
可笑缅人,几十年的隐忍竟把我族人当成了可任宰割的猪羊。”
朱永兴眼中闪过钦佩,猛山克族人都不怕路途遥远,跋涉艰难,自己又何必有忋人之忧。
沉吟了半晌,他开口问道:“你们族中有多少战士,作战可有把握?”
梦珠抿嘴一笑,自豪地说道:“男女战士总有数千之众。
殿下不知,我猛山克族之女子,非但能歌善舞,也能入山打猎、下水捕鱼,却是与汉家女子不同。”
运动多了,身体就好。
朱永兴倒是相信梦珠的话,恶劣的环境造就强壮的体魄,那些苗女看起来也确实体健敏捷,就算不如男战士,可也不是太累赘。
朱永兴暂时没有了疑问,思路也随之宽广,又沉思了很长时间,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虽然几乎把自己原定的计划全部推翻,但也不失为一条成功之路。
当然,这并不说明朱永兴绝顶聪明,这么快便有了解决之道,而是积累之后的新道路的一种实践。
其实,这也包含着他所写的那本仆街小说中所想的思路,以外补内,逐鹿天下。
朱永兴确认这是小说的一个看点,也是有实际意义的崭新一步。
“走,去见大巫。”
朱永兴霍然站起,神情坚定,自信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
再次来到大巫那孤零零的竹楼,只见灯火未熄,但竹楼内却已经不是大巫一人。
族长思威以及几位老者,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个个都面色凝重。
“央姐。”
梦珠欢快地叫了一声,便跑到那个年轻的女人身边,那个年轻的女人看似很宠爱梦珠,拉她坐下,低声细语,一副亲热的样子。
思威站起身,给朱永兴介绍了一下,在座的都是寨主。
缅人唯恐猛山克族聚拢一起,势大难治,便分而治之。
虽然各寨离得或近或远,但猛山克族向心力很强,各寨都有联系,且都奉思威为主。
令朱永兴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叫央的年轻女人,竟也是一寨之主,不由得仔细打量了一下。
央大概是二十左右的年纪,中等身材,桃圆形的脸,眼睛象闪亮的黑玉,嘴似乎有点大,但大得并不显丑。
被晒成暗红色的皮肤和糙然匀称的手脚,流露出她的健壮。
嘴唇线条的鲜明,以及左侧脸上的纹身,则更显出一种粗野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