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说读者,于哲觉得自己就很喜欢这个角色。
短短两页纸里,却出现了一连串引入入胜的故事情节,可以想象,如果写成小说,绝对吸引人。
“哦,记得用第一人称来写。”赵泽君补充说。
“第一人称,我?”于哲一愣,这年头网络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几乎没有第一人称。
写小说,又不是写自传。再说了,用‘我’来写,岂不是说主角就是作者?
“具体原因一时间也说不好,你先写着,等你写了几万字之后,我再跟你聊聊什么是代入感。”赵泽君很神秘的说。
结果根本不用赵泽君多解释,于哲只写了几千字,就已经感觉到了什么叫做‘代入感’。
一排小弟恭敬的招呼着我……
本人虽然是个高三的学生,但是从来没有考大学的念头,就我那成绩,野鸡大学也不会要我,还是在社会上早早创业的好……
野鸡大学都不要我……这不正是自己学习成绩的写照嘛?
在现实中,自己不受欢迎,除了赵泽君,根本没人愿意真正把自己当成朋友,可在心底里,谁不想一呼百应?走到哪,都被一大群同学众星拱月一样捧着?!
不仅仅是于哲,任何一个高中生,甚至是成年人,有谁不想在当众露脸,成为焦点?否则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装逼炫富的行为。
人人都要需要存在感!
用第一人称‘我’来写,于哲一下子整个人都彻底沉浸在小说里了,好像小说里的男主角,正是他自己。
“赵老大太有才了,以前看他不声不响的,脑子居然这么聪明?这都能想到?!
嗯,现在老子也是老大了,不比赵泽君差!”
于哲最大的毛病就是得意就忘形,这么一代入小说里的主人翁,顿时觉得老子天下无敌,谁都不放在眼里。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电脑前面坐了三四个小时,墙壁上的挂钟走到了十二点整,可是他一丁点睡意都没有,激情澎湃,脑子里全部剧情,随着男主角大杀四方。
啪啪啪啪啪啪……直到深夜,房间里还响着密集的键盘敲击声。
可怜的男孩子,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啪啪啪……
时间一天天过,写作过程中,于哲每天都会把新写内容第一个拿给赵泽君审阅,寻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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