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濯不明所以,“我说去就我去。这种活儿,本该就男人干。你在家看好孩子就行,天都快黑了,你别出去!还有没有别的靴子?”
柳书殷摇了摇头。
沈濯拧眉,憋着嘴,强行把自己的脚挤了进去,左一下,右一下的,看的柳书殷都跟着心疼。她急忙过去扶住了他,你看看他,穿个靴子,都把小木凳搞得左摇右晃的,一会儿再把本就不结实的木凳子,给坐坏了。
“还是我去吧!”活儿?本身哪有什么规定是男人,还是女人的?
“行了,你在家看好孩子,等我回家给你们娘俩炖鸡肉!”
沈濯一边说着,一边憋嘴强忍着,用力的把自己的双脚,往那双小靴子里面塞,好不容易塞了进去,憋的他脸也红了。
他蹙着眉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妈呀!穿个鞋这么累,比打架还累。”
柳书殷听了头皮一麻,怎么他三句话不离打架?可她此时又不敢多讲话,生怕惹到他。
——
傍晚时分,很多人都去插秧。
天气微凉,正适合干活。
沈濯抓着秧苗,凭着印象来到了自家分的那一亩三分地。他个子高,再加上平日里,从不下田干活,就一小白脸,再长得英俊了些。
他往那个地头边上一站,把正在猫着腰插秧的人,都给看呆了。
不是嫉妒这货的英俊和俊美的绝世容颜?而是……这丫的!二溜子,手里拿着秧苗来干啥?
“这二溜子,怎么过来干活了?”麻子婶,顺嘴就这么秃噜了一句。
别说她怀疑,大家都怀疑,“太阳一下子从西边出来了俩?”
“他能干活吗?”
“嘘嘘,看好我们自己的秧苗,离他远点,别跟他说话。”
“……”
沈濯知道那些人看他,用什么眼光?用脚趾头都会去想,人家是怎么议论他的。
不过,他根本不在意,他现在最主要的是把媳妇儿和孩子留住。
——
三个小时后,沈濯把自家的秧苗插好了,刚插好秧苗之后,他就把脚上的鞋子脱了下来,这双靴子还真是夹脚,疼的他不得了。
沈濯拎着靴子光着脚走了回去,带着泥水的脚印,沾满了一路。
等到他回家之后,把靴子往院子里任意的一扔。
他拿着水瓢用冷水冲了冲脚,又扯了一块布大呲咧的围在了身上当围裙,到旁边抓了一只鸡,一刀下去放了鸡血。
今天,铁定了要宰只家禽,给柳书殷和小白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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