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自己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不过,他也不丧气。
他一个抄书的,有什么好丧气的。
梧桐:“你这边也是,如果要签影视版权转让合同,也是要签保密合同的,不能外透。”
梧桐:“怎么样,要不要给你两天时间考虑一下?”
考虑?
考虑个锤锤呦!
肯定是先把合同签下来,先把这个版权费弄到手再说啊!
苏木:“不用考虑了。”
苏木:“我觉得我一个新人作者,对方愿意出价800万来买我这部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已经很有诚意了。”
苏木:“所以,就这么定了吧!”
梧桐:“这么说,你同意以800万的价格,出售你这本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了。”
苏木:“对,同意了!”
梧桐:“好,我拉个群,你和网站法务,还有影视公司那边的人员,你们三方一起聊一下这个问题。”
接下来,梧桐邀请苏木加入了一个讨论组,里面有网站的法务负责人,还有那家影视公司的负责人。
三方人员就这么在讨论组里,聊了一阵子,其中涉及到了苏木打算将这本书写到多少字。
苏木也没隐藏,坦白说,书已经写完了,总字数570多万字。
另外就是网站!
网站也不是白分走400万的,拿了这个钱,也是有责任的。
根据三方合同,网站,需要让他的这部小说,获得更高的知名度,更高的曝光度。
直接点来讲,就是要给这本书,弄到更多的推荐,让这本书拥有更多的粉丝数和知名度。
这样一来,等到这本书真的被改变成影视作品的那天,就自带一大批粉丝和话题。
无形中就减轻了影视公司的宣发成本。
收视率也会有一定的保障。
而且,现在所有的三方合同,都是如此,不存在网站白分钱的情况。
拿了钱,是要办事的!
只不过,让苏木可惜的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新人作者,之前也没有什么成绩,只能和网站签订普通的合同。
如果把普通的合同换成大神合同就好了。
普通合同是和网站55分这些版权费什么的,但是,大神合同绝对不是。
37分,28分,作者才是拿大头的一方。
如果是28分800万,他能拿640万,能比现在多240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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