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破地方?”妹妹仰起头笑,“你以为这是巴黎的‘狄拉贝’咖啡座?”
“势利。”我说。
“拭目以待。”
妹妹睁大了眼,昭着那张桌子。
然后她来了。
白衣女郎,宽大的裙子,长颈项,脖子上挂一只贝壳,穿一双凉鞋,直黑发,中分,脸上有太阳棕。
我碰碰妹妹的手肘,“如何?”
妹妹细细地观察,简直把她每一个细胞都详细研究过了,然后点点头。
“有气质。”妹妹说。
我很高兴,“你看得出她穿的衣服是纯棉质的。”
“是。”妹妹点头,“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问,也没打听,不过这附近的女孩子,就以她比较顺眼。”
“她不是办公室女郎。”妹妹下判断。
“看样子可能是什么画廊的女主人,是不是?或是古董店的店主。”
妹妹问:“你要我替你寻找答案?”
“不,”我说:“我不会有空陪女孩子出去行欢作乐,我是纯观赏家。”
“没多久她就不会独自坐在那里了,她会有男朋友,到时你这个观赏家倒是好,乾脆连她的情侣也一齐观赏。”
“不不不,”我说:“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近期内不会找得到男朋友。”
“你如何知道?”
我微笑。因为她拥有阳光空气与水,她与中环一般女孩子的模式完全不一样。因为夹一个小皮包,穿整套西装的典型中环男土不会对她有兴趣。
她叫了一杯红酒,吃一客烤牛肉。天天坐在这个位置上,目不斜视。我发现她已是三个月前的事了,她很沉默,很秀气,很孤独。她不是那种联台结党,吱吱喳喳的女孩子。
她的头发才引人注目,笔直乌亮,中分,垂在肩上。有时候也梳一个小小的发髻。
妹妹扬扬手,“中环,在中环一切都是塑胶的。除了我自己的哥哥,找不到一点悦目的风景。”
其实我是不想与这白衣女郎交谈,成了朋友又如何?我还是要上班,还是要做生意的。我又不能够与她逃到一个南太平洋的小岛去隐居,我并不见得那么富有,既然沉沦在中环──这个可恶的地区──还是一个人好。
我向往她的清逸,那种与世无争的神情,完全视环境如无物,出污泥而不染,天晓得在香港这个城市,找一个有气质的女郎比找一颗三十五克拉全美方钻要困难一百信。
看这个女孩子,她不是宝光流动的,我非常喜欢她。
妹妹与我吃完午餮之后分手,她说:“我要到合里去三个星期作点画。”
“你或者不知道,你永远不会成为第二个梵高。”
“我知道,但是我比你快乐。”
她转头就走。我毫不怀疑她是快乐的,她什么都有,又懂得生活。
于是我回写字楼,在人造灯光,人造空气中接见我的客户,说看他们喜欢听的话,我灵魂之丧失,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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