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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每隔几天就要穿越这片荒野去送信,对,就是咱们现在走的这片地。
这条路没什么人走,也就很难有什么见闻。
我只能说说天气,景色,花儿啊草儿啊,小狗小猫什么的。
连我自己都觉得没意思。
可他们很认真地把我讲述的记下来,总是用毛笔写在一张宣纸上。
他们用墨非常节省,统共没几句话,但到末了,墨常常不够使,笔迹变得枯干,像扫帚苗扫出来的,叫人看了难受。
为了让他们能写出点花样,也为了自己找点新鲜感,我舍近求远,开始开拓一些又绕又不好走的路线。
其实就是兜圈子,越兜越远。
有时故意走一段山路,有时大着胆子往老林子里扎。
有一回,我还在老林子里迷了路,我本来认得瞎子坟,走到那里就知道该怎么出来,可是那回,我好几次走到瞎子坟,不知怎么回事,走着走着又走到林子深处去了。
我正心慌,就发现地上有一串脚印,我灵机一动,跟着那脚印走,果然走出了老林子。
可我忽然又觉得那串脚印特别熟悉,就把脚放上去试了试,竟然严丝合缝,好像就是我自己的脚印。
还有一回,我走得更远,走到了一片山间的空场,听见有枪响,嘡!嘡!可响了。
我悄没声息地靠过去一看,原来是在枪毙犯人。
我早听说这里有个执行枪决的地方。
只见其他犯人都扑倒在地上了,只有一个犯人还跪在那儿,五花大绑,但上半身挺得笔直。
执行的人举起手枪,在离他一步来远的地方朝他后脑勺开枪,但他掐准时机,一低头,竟把子弹躲开了。
这得多快的反应!他一连躲过几次,每次躲过之后,就发疯一样放声大笑,向打枪的人挑衅。
最后,打枪的那个气疯了,走过去按住他脑袋,枪口死死顶住他后脑勺开了一枪,一下子就炸开了。
这些事我都绘声绘色地讲给老人们听,但他们无动于衷,就像记那些琐事一样,用毛笔写在宣纸上,故事一长,到最后笔太干涩,连字都看不清了。
就这么过了一年,我已经习惯这份工作了。
有一天,我到邻村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我去见那对老夫妇,一推门,就看见屋里灯火通明,我们本村的那对老夫妇竟然也在这里。
他们四个相对而坐的情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
他们大声聊着天儿,兴高采烈,可我一点儿也听不懂在说什么,那是一种我从没听过的方言,那次之后,我再也没听到过有人讲类似的方言。
他们就像没看见我一样,只顾自己聊,我站在一边等着,直到困得不行了才独自离开。
也就是在那天之后,这四个老人都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