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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第1页)

其实他只是情绪有些低落罢了,但听在卵五郎的耳朵里,那真是严肃得不行。只听那颇具威严的声音从头顶倾泻而下:“你可认识这些喽?”卵五郎不解:喽?什么喽?等竖直的兔子耳朵在他面前抖动时,卵五郎惊了,他笑了:“原来是这些喽。”作为一只睚眦必报的妖怪,他对这些曾经不听自己话的,将他一个人抛下的小妖怪很是不满,眼下他们也到了高长松的手中,那最先来的自己不搓磨他们一番,他就不姓卵了。高长松原本还想让卵五郎带带他们,可惜此妖小人得志的气场太强,高长松回想了一下,他好像是喽中最有反骨的一个。姓卵,那不就是卵二姐的亲戚?嚯,现在才发现,他还是个关系户!有了这一重发现,高长松自然不能把其他四妖交给卵五郎,他想要一个监工头,而不是像猪扒皮一样引起民变的工头。这还不如让他们竞争上岗,从内部提拔呢!感谢高中时看过的《子夜》,高长松做起黑心资本家得心应手。他不动声色道:“看来他们都是你的老相识,来说说,这群精怪本与你有何牵连?”说到这个卵五郎可就不困了,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他们都是那猪刚鬣手下的喽,狐二跟虎三本是跟我混的,咱们以前在卵二姐手下讨生活,可那头猪来了之后不知给他们灌了何等迷魂汤,明明如牛马班日夜劳作,却死活不肯逃走,最后就余我一人出逃……”他还挺幸灾乐祸的:“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高长松:嘿!还会用俚语了?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老虎与狐狸,完蛋,从他们毛茸茸的脸上还真看不出何心思,但这并不妨碍高长松吐槽卵五郎,在他看来,此刻卵五郎的落井下石,是很不讲义气的行为,这俩妖怪原本还愿意跟他,也要被他推到敌对阵营去了。高长松:哎,果然,卵五郎不足为据,就是只心胸狭隘的豺狼,还是每天去阉猪吧!这俩精怪原本跟卵五郎好,他喷的时候还注意点,但对跟自己不是一派,且时常让自己吃瘪的黄鼠狼精,他就开始集火了。什么“此人小人心计,惯会从背后捅人一刀,十二郎千万小心!”“他就跟那《三国》中的吕什么一样,投过好几家,以前听说在黄风怪的麾下!”高长松想自己真是太小觑卵五郎了,他竟然还能说出“三国”,是不是再修炼修炼连“三姓家奴”这种高级词汇都能道出了?不过,他还是挺在意卵五郎的话的,原来这黄鼠狼精投过黄风怪,这可要好好盘问盘问。高长松点头道:“我已知晓,你先下去吧。”卵五郎:?他呆呆地看向高长松。高长松与他对视,发射电波,仿佛在说:你怎么还没有走?卵五郎失魂落魄地离开了。至于剩下的四妖精……高长松:e要怎么处置呢?……“阿嚏”料峭的秋风将钟离的大袖吹得鼓鼓作响,修道之人本应不畏惧严寒,他却蓦地打了个喷嚏。他的眼前正是一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唐蕃古道的行程已过半,再过些时日他便能看见乌斯藏的城墙,思及此,他还略有些高兴。在古道上行走,他并不是很孤单,与后世不同,此时的唐蕃古道算是丝绸之路的延续,不少走陆路的商贾也会从这条路上行走。比如现在,他就撞见一伙背着行囊的波斯胡。波斯商人在大唐深受欢迎,他们多出售些香料、宝石、药材之类的奢侈玩意,除了药材与做吃食用的香料,其余物件本不应该引起钟离的注意。可是……此时的钟离拿起一把被称为“波斯草”的绿色蔬菜,同操着生疏汉语的波斯人讲价。“这卖几钱?”问得那叫一个慎重。那什么是波斯菜呢?如果高长松在这,他一定会吐槽道:这不是现代常吃的菠菜吗?!菠菜并非本土菜蔬,它是两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当时叫波斯草。菠菜这名字,是后来演化而出的。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场,是在贞观二十一年,尼泊尔的国王那拉提波将菠菜作为礼物,派使者前往长安,送给李世民。显然,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但尼泊尔也是产菠菜的。《唐会要》曾记载这样一番话:“尼波罗国献波棱菜,类红蓝,实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即此也。”由此可见,在当时菠菜还有个别名,叫波棱菜。往返于尼泊尔与大唐或波斯与大唐的商队,行路上都会带来自家乡的美食,别问他们是怎么保存的,这毕竟是有空间储物的西游记世界,为保鲜,香料药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间内,就怕沿路颠簸,使其营养流失。被钟离找上的商队也挺懵,他们不是没见过拦路进货买香料的,可连带着问他们买菠菜,还真是头一回。拜托!菠菜的根茎可是红色的,看这颜色你们敢吃吗?这年头人对颜色鲜艳、从未尝过的果蔬都敬谢不敏,生怕吃了中毒。想想番茄,明代一开始传入中国时只作观赏之用,还是到了快二十世纪才被普遍食用。对当时的百姓来说,鲜艳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斓的毒蘑菇吧。像李时珍一样继承神农尝百草遗风的人少之又少。可钟离就不同了,他还是很热衷于挖掘新菜的,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样?反正也不是什么灵蔬,还不是中毒就中毒了?中毒了就逼出来!修士的体质为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钟离朴实地询问波斯人,菠菜怎么吃?波斯人操着古怪的汉语表示:“加点盐,煮着吃。”钟离立刻尝试了。也不怪他急,唐代蔬菜种类还是挺少的,像叶子菜,最常见的是菘菜,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大白菜。但菘菜绝不是唐最时髦的蔬菜,这年头人都更喜欢吃葵菜,一种滑溜溜黏腻腻的绿叶菜。甚至有不少诗人留下咏秋葵的诗。钟离这人对吃的都很博爱,可吃多了他也觉得腻味,就想换换口味,像他这样的老饕,立志吃遍天下美食。更何况,钟离也不是很喜欢秋葵的口感,有时他会觉得葵菜黏糊糊的。头次尝菠菜,钟离眼前一亮,或许是没处理好,菠菜还带着股土腥味,然瑕不掩瑜,吃碗菠菜后,钟离充满了力量!他脑海中划过菠菜的无数种吃饭。最后,他向波斯商人购得种子,又往乌斯藏去了。……“阿嚏”一阵寒风吹过,高长松打了个喷嚏。乌斯藏这昼夜温差十分之大,刚欢度完丰收的季节,小风就吹起来了。高长松外出时见村人换上了冬衣,这年头可没什么羽绒服、棉袄,富裕人家会在布裘里充丝绵,轻薄又保暖,可这玩意儿哪怕高长松都不会穿,一是修道之人不怎么怕冷,二是这衣服太太太昂贵了。丝绵沾了一个“绵”字,可根咱们常说的“棉花”不是一个棉,这是种用蚕丝制成的棉絮,工艺上比较接近现代的蚕丝被。蚕丝被可不便宜,这还是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放在一千五百年前,非达官贵人是用不起丝绵制衣御寒的。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首选的御寒之衣是皮裘,也就是皮草,这也分个三六九等,譬如狐、貂、貉、豹做得皮草稀有,多为贵人所穿,百姓则穿鹿裘、狗裘等。说实在的,都穿上皮草了,这起码家里得有劳动力能抓狍子、鹿,才有皮裘穿,再穷一些的人家,就像是古诗中说的,盖纸被,穿纸衣。不过这里的纸,并非我们理解的纸,要不然百姓早在严寒之中被冻死了。纸衣既然能盛行,就证明它还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此纸十分耐磨,且隔热性完胜麻布,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他感觉:硬是真的硬,保温,马马虎虎吧,只能说聊胜于无。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右套一层,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夹层里缝了破布头、麻绳、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挡风还差不多。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哎,御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也得当上朱元璋,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但是,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小说的,只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哪怕是当时有技术,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毛衣这玩意,看似走进千家万户,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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