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从家里带了许多银票出来,根本不愁生计,但还是回道:“写故事,谱唱词,给茶肆酒馆的人解解闷。”“哦,这倒有意思,那人们喜欢听什么故事呢?”踏雪兴致盎然地问道,似乎很感兴趣。言萝托腮想了想,而后总结道:“富贵乡时爱听闺秀,世艰难际喜闻英雄——少年绝处逢生有奇遇,少女大难不死成巾帼,将军横刀立马斩敌寇,英雄身洒热血护家国。”“都是好故事。”踏雪点评道。“光明、敞亮、悲壮、豪迈,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从不犹豫,确实都是人们爱听的好故事。”言萝笑了笑,道,“下酒的好故事。”踏雪看得出她的笑并不是那种开心的笑,反而充满了自嘲的味道,问道:“下酒的‘好’故事不好么?”言萝抬起目光,看着车帘外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幽幽道,“不是不好,是太好了,好得不真实,让我自己都几乎认为世间充满了希望。”她低头无意识地摸了摸已然空荡荡的左手腕,像是自言自语般:“可是,我想写些不那么好、不那么光明的故事。黑暗中的挣扎犹豫、迷茫困惑,不为人知的喜怒哀乐,沉默血泪,披肝沥胆之外的信念动摇,生死一线间的正邪之念,坚持了、或者放弃了……总之都是些不那么正道、不那么大英雄、也可能不那么酣畅淋漓的故事。”踏雪伸展腿脚,往后轻轻一仰,言非所听般低声道:“听上一耳热闹的故事,喝上几口滚烫的热酒,借着酒劲骂几句狗贼畜生,骂完倒头而睡,似乎也是不错的人生呢。”“是吗。”言萝似乎不太赞同道,“可我喜欢清醒的人生。”马车迎风而行,无疆将他们的对话尽收耳底,不由得想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写这些隐秘昏暗的故事呢,是从那晚开始吗?风呼啸而过,不一会儿踏雪掀开帘子从马车里钻出来,与她并肩而坐。常年的杀手生活和性格使然,无疆从不追问别人的过去和他们做事的缘由,可她此时抖了抖马绳,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会一直坚持去找火凤,去救孩子?”踏雪轻微地叹息,眼神飘向远方:“其实我小时候有一个双胞胎弟弟,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我们两从小相依为命,一路从北边乞讨到如今的川泽,终于有一户大户人家看我们可怜,买我们做他们家公子的玩伴书童。我们终于过上安稳日子,可入府不到一个月赶上庙会,小少爷带着仆人和我弟弟一起出去玩,但弟弟在人群中挤散了,一年一度的庙会人山人海,我根本看不到弟弟,但或许是心灵感应,那么嘈杂的环境我好像能隐隐听到他在呼唤我,我就一直寻着声音追啊追,终于在一个小巷里看到正在被拖走的弟弟。我大喝一声,立马追上去,可是忽然冒出来一辆马车,他们竟拽着我弟弟跳了上去!但在那瞬间我弟弟疯狂地挣扎,让那黑衣人身上掉下来一样东西,我跑过去只捡到了那样东西,但是我的弟弟却永远也回不来了。”踏雪忧伤地问道:“你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吗?”无疆笑道:“我猜是火凤某个手下的令牌,所以你坚定了要找火凤报仇,解救天下的决心。”踏雪佯怒道:“你还有没有人性,听见这么惨绝人寰的故事你还笑得出来。”无疆道:“还是做杀手吧,说书唱戏这条路不适合你。”踏雪似乎有点不服气:“说得有那么差劲吗?我怎么觉得说得挺真挺好的,难道是我这风流不羁的形象不适合苦情角色?”他独自琢磨了一会,然后笑眯眯地回道无疆最初的问题上,“找火凤,救孩子,没什么原因,就是一身无处挥发的正义感咯,说不了故事唱不了戏,那就身体力行做做故事中的大英雄吧,你说,有一天我能不能出现在那丫头的故事里,口口相传,不说流芳百世就留个两世也行吧哈哈。”无疆一挥马鞭,声音在风中飘散:“你要不去跟她商量商量,花钱买个定制……”--------------------初闹盛京为国都,乃东朝心腹,位于国之正央;淮州安永,水系连绵,立于国之南侧;汴州季城,却是位于极北之地,与无疆所处之地不过几百公里。路上踏雪已传信久修阁,让他们派人去查盛京和安永的陈家纸铺,他们则打算亲自去一趟季城。白天他们不休赶路,夜晚正赶到个小镇落脚,明天一早就便可到目的地。饭桌上,踏雪果真采纳了无疆的建议,向言萝打听出个人传记需多少银子,言萝就着一盆可口小青菜,道:“那得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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