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巴土,以及那些聪明的居民。
他喜欢在黄昏时分漫游在大马士革,而在偶一间现的记忆断片当中,瞥见远古
的罗马、希腊、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欢图书馆,在其中可以找到气味芬芳的书本、刊载古代巨山的照片。他随
身携带着新兴城市的照片,有时拿来与记忆中的古老城市相对照。在他内心的罗马
图像,穿着背心与凉鞋的古代罗马人就被摆在合田代的罗马背景之上。
还有许多地热爱的事物:巴尔托克的小提琴,午夜时分从教堂出来、穿着雪白
洋装的小女孩。
当然,他更热爱猎物们的血液。不用说,那是小笑话的一部分。死亡对他而言
并不可笑,他沈静地追逐猎物,不想结识他们。只要有人类想与他攀谈,他马上逃
之夭夭。如果与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夺取他们的血液浆髓,这并不是
恰当的行为举上。他喂食自己的方式相当暴烈,其实早就不需要向液维生,但他渴
望这种体液。这等欲求以无比的纯粹声势宰制着他,并非出於口渴。一夜的时光,
他可以饮用叁、四个人的份量。
但他十分肯定,自己以前是人类。他曾经漫步於阳光之下,虽然早就不这麽做。
他想像过自己坐在一张木桌前方,以刀子切开一颗成孰的蜜桃。他知晓眼前美丽水
果的滋味,也知道面包与啤酒的味道。他还知道金黄色的阳光照在无边沙地的景观。
『躺在地上,好好享受白天。』以往有人这麽告诉他,那是他还活着的最後一天吗?
歇息吧,不久後国王与王后将召集宫廷众人,可怖的事情将会发生……
怛他并不真的记得这些。
他只是隐约知道,直到那一夜……
就连他听到吸血鬼黎斯特的时候,也是浑然未知。那家夥只是满吸引他,假扮
成吸血一族的摇滚歌手。他看上去的确不太像人,但那就是电视的本领。在那昭昭
夺目的摇滚乐世界,许多人看上去都不太像人。然而在黎斯特的歌声中,饱含着人
类的七情六欲。
不只是情绪,还有特定的野心。吸血鬼黎斯特想要变成英雄,他唱出自己的心
声:『让我光辉夺目,我是邪恶的象徵。如果我真是那个象徵,那我便超凡成圣。
』
真是迷人,唯有人类才会以这种吊诡来思考。他自己也明白,因为他曾经是个
人类。
如今他的确拥有超自然的理解力,能够一眼望穿机械运作的法则,以及轻易通
晓万事的能耐:那是人类难以望其项背的力量。哎呀。再也没有什麽足以让他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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