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时间晚上七点,杜夏走出某警署门口,毫发无伤,神魂镇定。警署门前,一辆迈巴赫明目张胆地停在警车的区域。见杜夏的身影出现,迈巴赫的后车门几乎是在下一秒就被从内打开,等候多时的人从车内走出,站在门边,没有松口气更没有迎上去,而是等杜夏走过来。 杜夏下意识地怂了怂半边肩膀,好像那里背了个包挂了肩带,他缓缓朝何筝走近,在何筝面前站定,何筝摸了一下他短而柔软的头发,掌心护住后颈,捏了捏,轻声说,先上车吧。 杜夏很顺从,也没表现出错愕和诧异。 他的镇定加重了何筝的焦灼,上车后就心神不宁。迈巴赫的后座极为宽敞,改装后加强了私密性,与前座之间的升降隔板能防止驾驶位上的人窥探后面的一举一动。杜夏看了看那块隔板,目光再顺着何筝的手停在放咖啡的杯架上,喃喃了一句,怪不得没记住你长啥样? “什么?”何筝没听清,杜夏抿嘴,腰背挺直离开松软的的座椅靠背,拘束地摇了好几下头。 何筝沉了口气,没再问,但还想再说什么,杜夏伸手拿起杯架旁一本制作精美的宣传册,薄薄的几页纸里用中英双语介绍某个即将开展的艺术品慈善拍卖活动,举办方是港岛程氏慈善基金会。 杜夏盯着册子上的时间和地点,再次确认,这是今年的新活动。 他还是恍惚,仿佛时间拨回到一年多以前。何筝肯定也有这种感觉,那是夏天,又好像不是夏天,反正是撞到杜夏的那一天。他把暂时没看出外伤但晕倒昏迷的人抱上后座,他当时也有一杯咖啡放在杯架上,即将不省人事的杜夏枕在他怀里,头痛欲裂到胡言乱语,求自己留下,还说什么都一样。 杜夏当时是不是就和自己现在这样,太阳穴的部位突突跳起,猛烈地要从脑壳里弹出去,窗外的港岛夜景在他眼前逐渐模糊,身边的人也成了抓不住的浮光掠影,等他的视野重复清明,他已经枕在了杜夏腿上,鼻息隔着一层衣服喷薄在杜夏的怀里,他抓住杜夏没什么肉的窄腰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根稻草无能为力,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干脆随他一起往湖底沉去。 迈巴赫再一次停放酒店门口。何筝和杜夏下车后,开车的人用粤语恭恭敬敬同何筝说了句话后再驶离,完全没避讳杜夏,杜夏也听得懂,知道明天的某个时间点,这辆车会来接何筝回去。 这家五星级酒店就在维多利亚港附近,但难得的闹中取静,站在酒店正门口放眼望去,缓缓行驶的豪车与穿黑西装的酒店服务生反倒成了高面积绿化里的点缀,喷泉的水流声哗哗作响,烘托环境的静谧,藏匿在灌木丛和花圃内的彩灯在夜间闪耀,营造出的氛围不比室内的金碧辉煌逊色。 何筝径直进入酒店大厅,一进门就牵住杜夏的手,当仁不让做杜夏在这个陌生世界里的依靠。但他自己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进电梯后转身看到有其他楼层的客人一同进入,才想起自己忘了上错了客梯。 普通客梯显示的楼层里并没有总统套房的选项。何筝处变不惊先安排别的,问杜夏:“今晚想吃什么?” 杜夏饥肠辘辘,侧脸看着何筝,毫不犹豫:“牛肉炒河粉。” 站在两人前面的客人透过电梯内设的反光,将目光投射在杜夏身上,多少有点诧异。在港岛,越是高级的酒店外国面孔越多,中餐的菜式就越少,他们难免好奇,是谁要在这里吃街头巷尾才有的碳水简食。 何筝也是一噎。杜夏这才意识到自己出了道难题,而他本意是帮何筝省钱。 “其实我吃什么都……” “可以啊,厨房会做的。”何筝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很顺手地摸杜夏的后颈,悄悄说,实在不行就点外卖。 也没什么好笑,杜夏还是笑了。何筝见杜夏笑了,嘴角也跟着往上扬。 两人很快换了部直达套房的电梯。杜夏进门前还做了好一阵心理预设,以为房间里还有来另作他用,总有办法。 至于那些港警。他们如果拿了港岛的文件,杜夏被抓进去后就必须有后续,绝不可能这么快就被放出来,毫发无伤坐在何筝面前。 所以这只是个小小的提醒,给何筝的,也是给杜夏的。杜夏听明白了,点点头,跟何筝说他在审讯室里并没有被刁难。他倒是想过开口,奈何记忆模糊。当警察问及他十二年前如何从梁乡辗转到蓉城,他没回答,实在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 好像坐过牛车,又好像蹭过拖拉机,但肯定扒拉过火车,蜷着身子在两节车厢间站了一宿,到站的目的地是蓉城。 然后就留下了。 总之杜夏除了基本的名字年龄没有向警方透露任何讯息,他牢记何筝的话,他说:“我很乖的。你让我什么都别说,我就什么都没说。” “嗯。”何筝伸出手,又想摸摸杜夏,他把手收回了,放回桌子下,只是看着,“你一直很乖。” 杜夏姑且算何筝在夸奖他。他的笑很腼腆,他听到何筝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杜浪被牵扯进去。” 杜夏的笑散掉了。 杜夏侧目看向窗外,眉眼间又是那种有点木讷的镇定。他能坐在这里,就说明以自己为筹码的谈判已经有了结果。何筝,现在应该称之为程文森,坐姿往前倾,在餐桌上扣住杜夏顺从的双手,边握住,边语速飞快地做出更多的承诺,从杜浪一帆风顺的医学生涯到庄周梦蝶的新业务。 尽管从不承认,他其实一直有一个pnb,一个自己不得不背负起旧身份的可能性。 他淡褐色的眸眼闪烁,艰难道:“今天的事情不会发生 时间回到十小时前,港岛国际机场内。 当杜夏接过港警递过来的申请书,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来的终于还是发生了的如释重负,单纯只是疑惑,毕竟十二年前,比起杜家,死了儿子的家珍反倒是是最拒绝报案的那一个。 再把时间线往前拨。十二年前的孟家地窖里,杜夏已经揣着杜浪偷来的首饰嫁妆出逃两三天了,家珍还在照旧往窖子下面扔馒头。她还有农活要忙,没功夫怀柔,扔完就把顶上的门锁上,让人继续不见天日地待着。家珍年轻的时候也是烈性子,但性子可以慢慢磨细细磨。当她也只是儿媳妇,她婆婆的手段比这狠多了。如今她也成了婆婆,有样学样,信心十足要把杜夏磨成跟自己一样的好新娘。 能怎么办,这里是山村,男人不外出打工,全家的收成就只能指望祖宗留下的地。家珍的丈夫和儿子都是酒鬼,一喝起来就几天几夜不归,更不可能干活。家珍只就能自己下地,从早忙到晚,嫁过来又生了孩子的女人再不认命,到最后不都是这么活。她还指望着杜夏让她抱上孙子呢,杜夏总会想通的,等杜夏也当了婆婆,肯定也能好好调教儿媳,哪能想到这天扔下去的馒头,全都滚到了她儿子凉透的尸体边上。 先发现死人的是慧珍。家珍是那一巴掌,慧珍就是来甜枣的,下地窖后没发现自己儿子,只见到家珍儿子的尸体。她吓得大叫,赶紧要爬上去,又失足摔了一跤,醒来以后就神经兮兮,闭口不谈都看见了什么,以至于家珍刚开始都没怀疑到他们头上,以为杜夏被杀人的劫走了。等两村的乡绅过来调解,让杜富贵把那包嫁妆还回去,杜富贵拿不出来,家珍才意识到这其中有鬼,可从杜富贵和慧珍那儿又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从杜浪下手。 小孩子是经不住吓唬的,家珍威胁说杜浪不把知道的吐出来,杜夏就是逃去天涯海角她也会把人找到,杜浪就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偷红布袋给杜夏路上当盘缠的是他,用簪子扎那人眼睛的是他,掐脖子的也是他。他没撒谎,就是把杜夏隐去了,家珍有什么就冲他来,别再去招惹他哥哥。 这可吓坏了杜富贵。乡绅们聚到一块儿再调解,杜富贵恳请把这事私下里了结,家珍那边绝后了,杜浪是他唯一的香火,要是有了案底可怎么办。 家珍同意的还挺爽快,乡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体系,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求助公权力,穿制服的那帮子人若是真来了,村民们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个村子都戒备地凝聚成一边。农村人养儿防老如同积谷防饥,生存是第一要义,家珍如果还能生,肯定会再怀一个,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给她养老。 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乡后听说的。彼时城镇化对小农旧思维的冲击巨大,家珍心态就有了变化,要跟杜夏算旧账,还扬言要报案。 但她吃了没文化的亏,硬要把儿子土葬,结果墓碑所处的地方被大面积开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见踪影,当真死无全尸,更不可能再验尸,唯一称得上凶器的银簪子也是乡绅们当年推理出来的,那个血迹干涸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碍小地方的人道听途说,消息传着传着,不仅神乎其神,还变了味,没了死亡的忌讳,最广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纪六岁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犹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岁中年大汉,最后飞出一根银簪作致命一击,漂亮潇洒得跟画本里的侠客剑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镇里上高中,这个神秘玄乎的传闻也跟着他,男同学们要他放学后别走要挑战他,女同学们在课后偷偷谈论他, 也让班上一个公安系统里的家长膈应,明明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还是被打发回村镇里念书。 所以,杜夏带杜浪转学去蓉城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记得,他们逃跑的匆忙,谁都没有将那根簪子拔出来。这件唯一的不知所踪的物证并没有让兄弟俩松口气,杜夏这三年也没再回过梁乡,也不跟老乡接触,就怕家珍找到他。 不过家珍要照顾中风的丈夫。只要男人还在病床上躺着,女人就脱不开身,若不是那个所谓的民族志学者目的性极其强烈地来套话,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还要很久才会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个噩梦般的男人长什么样,他回头,看到为自己担忧的何筝,他才有了被斩首示众的想象。 他直到那一刻才惊慌害怕。 当他从警车后窗看到何筝毫不犹豫地上了那辆迈巴赫,他眼前闪过何筝身上的那些伤,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总觉得何筝脑子好使,接话不带眨眼,他自己体验过才知道,原来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乱汹涌地往脑海里冒,多的要将他淹没,冲动到有一瞬间强烈的求死意志,只为了彻彻底底断绝两人相遇的可能性。 他甚至觉得,哪怕是永远在那个地窖里苟且偷生,一辈子没出梁乡,没来过蓉城,都好过已经死过一次的何筝重新上那辆车。 而何筝上那辆车,又是要他生。 没有人会关心梁乡来的兄弟俩手里有条人命,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程荣升的私生子里哪一个会名正言顺。 除此之外,杜夏想不到第二个自己会在审讯室里的理由。他和程文森有过一段交织了大半年的共同生活,所以那个没露面的人以为自己会是何筝的软肋。拿捏住杜夏,就能让何筝乖乖变回程文森。 杜夏在说出自己姓名后就沉默,一方面是牢记何筝的提醒,另一方面,他根本听不进去第三个人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何筝。 他抬眼盯向墙角的监控,莫名坚信镜头背后有何筝。他的双目坚定,何筝看到这样炯炯的眼神,肯定能心神领会。他就是这样的性子,把自己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比起自己的安危,他更希望身边的人幸福快乐,以至于连出国后的最坏打算都想过,即何筝不要他了,那他也不会缠着何筝。他还请何筝别愧疚,他有仿画的手艺,他离开谁都不会饿死,谁也不需要为他的死负责。 杜夏现在回想起来也是这么笃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同样的话他肯定会说第二遍。但是……但是何筝听说后好像并没有心安。他愿意当何筝的物品,何筝执意把他当人,活生生的爱侣情人。 杜夏死死盯着那个摄像头,想说,他不值得何筝做出任何改变,他的眼睫垂下了,警察贴心地问他需不需要纸巾,他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 生而为人还是挺有趣的。杜夏看着不配合,软硬不吃,他不动的面色下其实有喜怒哀乐轮番上演,连无厘头的戏码都不缺,那些为数不多稍有印象的豪门狗血剧情在他脑海里重现。 幻想又不犯法,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就变成了八点档里的灰姑娘,被豪门公子何筝娶了家,婚礼当天听见何筝跟闺蜜通电,闺蜜说自己已经怀了何筝的孩子,要何筝看着办,他原本想咬着牙先把仪式办完,程荣升摔掉他的改口茶突然大喊“我不同意”,程艾琳笑眯眯的,旁边又出现了个恶狠狠的艾琳,吓得他往后退步,踉跄进闺蜜的怀里。 杜夏的白日梦进展到闺蜜长着一张庄毅的脸后彻底清醒。别开生面的荒诞感让他自嘲的笑了笑,他的笑并没有被镜头那边与程艾琳密谋策划的何筝看到。不过那个梦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让杜夏醒悟出一种可能性,即程家为什么一定要何筝回去。程荣升已经快六十岁了,再龙虎精神的男人到了这岁数也难再下种,都是私生子,那些八卦新闻里的歪瓜裂枣和何筝比都没法比,如果杜夏是程荣升,也会把何筝的儿子当正统的孙子。 这一瞎想的假设把杜夏吓了一跳。他何德何能假设自己是港岛首富,揣测那个阶层的利益决策,他又感到一阵失魂落魄,是想到何筝很有可能要结婚,像程荣升当年迎娶港岛总督独女那样抱得美人归。 而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仿画民工。如果何筝是庄毅,庄毅肯定二话不说选名媛闺秀,不对,庄毅有阿珍了,庄毅都未必会为了应许的面包放弃阿珍,厌倦旧生活到一出现在酒会宴席就打哈欠的何筝…… 杜夏狠狠地摇头,思绪彻底混乱,被一颗新生长的种子有了可趁之机,藤蔓枝节缠绕着这些芜杂思绪向上抽芽:如果,他是说如果,如果是他带何筝私奔,他们又会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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