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紫燕一离开,宋爱燕就把她花了大价钱才买到的羊绒大衣给找了出来。
杜建国:“这可是你最喜欢的衣服,总共也就穿了两回。”
宋爱燕也不舍得。
可舍不得这件羊绒大衣,她将会失去更多。
宋爱燕咬咬牙说道:“上次同学聚会,我那在知青办上班的同学就看上了我这件羊绒大衣,这送礼肯定得要送到对方的心坎上,何况这事如果办成了,我将来有得是机会能够再买一件更好的羊绒大衣。”
别看宋保旺只是面包厂的生产间小组长,每月工资只有35块,万玉芳呢把工作给了宋爱燕,每天在家里当家庭主妇,每月零收入,但宋爱燕知道,宋保旺不缺钱,除了早年英勇救火市里厂里给的奖金,手里还藏着好几块金条,而且家里的居住环境可比婆家好太多了。
杜建国是家里的老三。
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全家都挤在只有30平方的筒子楼里。
哥哥弟弟都已经结婚,也都已经有了孩子。
小小的30平方,可以说每个角落里都塞满了人,别提有多么的不方便。
在自己家里住着,不仅房间宽敞,每月也不用上交生活费,自己上班赚到的工资完全可以自由开销。
如果能够住进东屋,那更了不得,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的。
妹妹工作之后,如果还住在家里不搬走的话,也能向妹妹伸手要生活费。
宋爱燕也认定,她迟早会住进东屋里,家里的一切也迟早都是她的,结果宋青燕突然就回来了,还不声不响地把东屋给霸占走了!
宋爱燕恨死了!
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把宋青燕给赶回江城去!
隔天一大早,宋爱燕就起床了。
万玉芳都惊呆了,“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宋爱燕随便找了个借口,“今天厂里比较忙,我得早点去厂里。”
匆匆吃完早饭,宋爱燕就悄悄拿着昨晚收拾好的羊绒大衣离开了家里。
宋紫燕今天也起得特别早。
她倒是慢条斯理的,丝毫不着急出门。
看了眼房门紧闭的东屋,宋紫燕问了句,“二姐怎么还没起床?从前她在家里的时候,可是永远第一个起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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