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两个月,远远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么新的题材,与我通了许多长信,也说过上万元的长途电话,最后觉得闷,决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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