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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箱一只小动物,呼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八九,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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