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更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着,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着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更生微笑着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着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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