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新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她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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